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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身的最高境界是“权”

(2021-04-09 10:57:18)
标签:

文化

杂谈

分类: 木石随笔


《论语·子罕篇》有这样一章:

子曰:“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

    先解释几个词。句中的“与”是介词,后面省略了宾语“之”。如果补齐它,第一句应该是这样的:“可与(之)共学,未可与(之)适道。”“共学”,即共同学习,在一起研修学问。既然是“共学”,学习的内容应该大体相同。“适道”,适,往也;道,本义是道路,引申义为原则、规则。“立”字的本义是人站在地上,人从地上站起来了。 “权”,不是权力,而是称锤,它是用来称物而知轻重的。

对这一章,有许多不同的解读。我的理解是这样的:

第一句:“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这句是说,可以同学,但未必能一块去追求“道”。这个“道”指人之道,天之道。人之道即为人处事的原则,天之道指宇宙万有的自然规律。从后文看,文中的“道”应该是人之道。人们学习,都是有目的的。有的人是为了长知识,增见识;而有的人是为了一技之长,以便将来好谋生;不一而足。但在孔子看来,学习最主要的目的应该是向道、知道,即学习如何为人处事。换句话说,学习是为了明理,知道人生究竟是为了什么。管宁和华歆本是“同学”,但两人求学的目的不同,管宁是为了学问本身,华歆是为了功名利禄,两人不能“同道”,只好割席断交。

第二句:“可与适道,未可与立。”有的人,他也同意你的观点,认为学习是为了懂得人生之大道,为了修身养性。但修养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而且要修成正果,有所树立,定力是丝毫或缺不得的。你光嘴上说说,那是不行的,得有实际的行动;你行动一下、二下也不行,你得坚持;坚持不移,确定了自己的思想,人生观、价值观从此不再改变,这才叫“立”。但这样的“同志”能有几人?

最后一句:“可与立,未可与权。”君子修道以立德,立德以后还有更重要的任务就是弘道。如何弘道?《中庸》讲“时中”,“时措之宜也”,意思是随机应变,使所作所为都合适。《周易系辞》也说:“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时措之”,“日新之”,即为“权”。故程子曰:“可与权,谓能权轻重,使合义也。”义者,宜也。人生的经验告诉我们,即便是志同道合的朋友,在处理事情的方式方法上完全一致,没有差异,那简直是不可能的。所以“同权”很难,但要建功立业,又需要“同权”,否则事功难成。

    总而言之,这一章讲修身立德,孔子认为其最高境界是“权”,用他的另一句话来阐释就是“从心所欲不踰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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