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按:2017年8月,上海市教育出版社出版了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编著的《上海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成果选编》,这个选编于2016年,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上海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牵头,16个区教育局共同努力开展了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优秀章程征集和评选活动,经初评与复评,共收录章程92篇,按学段分幼儿园(17篇),义务教育阶段(50篇),高中阶段25篇,含中职校和完中)。
2012年11月22日,教育部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通知》要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章程,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到2015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经过核准的章程,应当成为学校改革发展、实现依法治校的基本依据。很可惜这个《纲要》最终并没有得到落实,在2015年,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省市,只有上海市。
为什么只有上海市全面形成?最主要的是上海市教委的高度重视,其次,就是我们虹口区在全市带了一个好头。关于这一点,《上海市幼儿园、中小学校章程文本选编》编委会在《序》里已经讲得比较清楚:“上海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逐步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部分区县也在实践过程中形成了富有区域特色的章程建设工作经验和成果,如虹口区学校章程建设经验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闵行、嘉定等区作为全国现代学校制度实验区,一批实验学校也较早制定了章程和配套的规章制度。”
在章程制定的日子里,虹口区不仅派出专家去各区辅导,做讲座,而且派出相关老师到有些区帮助核准章程。正是在这样的形势下,2015年,上海市才全面实现了一校一章程的局面。,
如今,教育部出台的《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提出:“地方教育部门要结合实际,对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章程建设提出指导意见,健全核准制度,加快推进章程建设。到2020年,全面实现学校依据章程自主办学。” 真希望各地能够关注教育部的要求,在2020年之前全面实现一校一章程。
附录:
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依法治校作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教育领域的体现,是教育事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推进教育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学校要推进依法治校,就必须在依法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落实办学自主权的基础上,深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法保障学校举办者、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形成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格局。
从处理好政府、学校、社会的关系看,学校章程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核心,是处理好三者关系的关键抓手。学校章程对外是学校自主管理的象征、体现法人主体地位的基础,对内是学校的“小宪法”,统领着其他规章制度的制定,通过明确规定举办者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学校管理的基本准则,向社会表明信用,对政府做出按照章程办学和实施内部管理的保证。那么,如何从学校章程建设走向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以现代学校制度保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很值得探讨和总结。
上海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逐步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部分区县也在实践过程中形成了富有区域特色的章程建设工作经验和成果,如虹口区学校章程建设经验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闵行、嘉定等区作为全国现代学校制度实验区,一批实验学校也较早制定了章程和配套的规章制度。2013年,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要求,全面推进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建设,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了《上海市中小学校章程参考文本》和《上海市幼儿园章程参考文本》,为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章程建设提供参考。在市教育委员会的推动与指导下,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文件和各级领导关于学校章程建设的讲话精神,在学校章程制定过程中,遵循法治统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基本原则,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2015年,为实现“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市教育委员会组织对全市17个区县的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截至2015年11月,全市17个区县均已核准了所辖区域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共计2424篇。总体来看,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推进章程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层面,努力做到四个确保:一是高度重视章程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章程管理工作制度;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完善专家指导服务机制;三是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章程建设整体效能;四是规范核准程序,确保章程文本规范有效。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层面,努力做到四个关注:一是明确工作责任主体,落实章程制定规范程序;二是遵循民主公开原则,认真听取相关各方意见;三是重视章程制定质量,努力凸显学校办学特色;四是关注规章制度建设,提升学校依法管理水平。
同时,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建设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地区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对章程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普遍缺乏经验;章程文本内容趋同程度较高,特色不足,存在举办者与学校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定问题、中小学校、幼儿园章程的制定与核准程序问题,等等。要解决这些现实问题,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要进一步加强对章程建设的政策指导,督促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完善工作,并做好章程制定后的监督实施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这一要求,切实转变对学校的行政管理方式,加强对学校章程建设的领导,按照学校章程建设“行政主导、学校主体、各方参与、督导评估”的思路,进一步加强系统设计、组织保障和推进力度,厘清职责和任务,在今后的学校章程建设与实施中有效发挥各自的职能,完善教育决策、执行、监督三者协调的现代学校治理机制。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以章程为依托,自觉完善学校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体制,建立自我约束、自主发展的运行机制,形成依章程办学的局面和体制,加快学校的内涵发展。
2016年1月,教育部印发《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明确要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再次强调要大力推进学校依章程自主办学,健全章程核准后的执行和监督评价机制建设,督促学校以章程为统领,完善内部治理机构和规章制度,要求地方教育部门要结合实际,对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章程建设提出指导意见,健全核准制度,加快推进章程建设。到2020年,全面实现学校依据章程自主办学。
当前,面对机遇,我们的挑战更严峻、任务更艰巨。未来三年,是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的决定性阶段,是贯彻落实《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关键时期。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有明确的战略目标,也有具体的任务要求,可以说,“十三五”时期是加快依法治教、依法治学、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战略机遇期。在基础教育领域,要积极探索用法治方式推进和保障教育改革,以法治思维解决好教育管理中的热点与难点,尤其要关注四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探索如何推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法办学,包括探索推动基础教育各类学校普遍建立章程的新机制,提高学校章程建设积极性、避免章程内容同质化、建立学校章程制定与核准规定,以及探索建立科学民主的学校治理结构,在更大区域、更广范围内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二是有必要探索完善上海教育法律规范制度体系,增强教育法律规范的适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也要加强依法治教工作的总体规划设计和研究。三是要探索如何进一步全面推进教育部门依法行政,在“管”上保证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取消对学校不必要的行政干预,精简评审评估评价和检查事项,把更多精力放在对学校办学活动合法性的监管上,提高学校管理的法制化水平,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增强行政执法能力。四是要探索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实现学校依章程自主办学、政府依法监管、社会依法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新格局,建立基础教育治理各主体的平等、双向、互动、协同关系,打造基础教育治理体系新框架。
《上海市幼儿园、中小学校章程文本选编》编委会


2007年5月16日,此会在上海市虹口区教育局召开。

2015年3月25日,此会在虹口区政府会议大厅举行。全国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中小学校长等700人出席会议。

教育部政法司、教育部法制办、上海市教委负责人,虹口区副区长等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由上海市教委法规处负责人主持。

2015年2月27日中国教育报报道虹口区学校章程建设情况。

上海市教委出版专著:《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章程建设成果选编》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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