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体现安庆特色,推动留住传统村落的“烟火味”,留住有记忆乡愁的《条例》,主要包括传统村落保护的管理机制,加强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发展利用传统村落资源,建立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安庆晚报》4月29日)
传统村落是我国农耕文明的珍贵遗产,蕴藏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也承载着人们绵长的情思乡愁。为了保护好传统村落,我市出台并从5月1日正式实施的《安庆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以法治的力量守护传统村落、留住乡愁古韵,无疑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举措。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离不开传统村落。目前,我市共有传统村落60个,其中国家级传统村落 23个,省级传统村落37个。在城镇化、工业化的大潮下,这些村落自然环境较差、外出人员多,留守的大多是老年人,房屋空置率很高,保护、修复、利用的任务艰巨。同时,生活水平提高免不了拆旧建新,风雨侵蚀造成自然损毁,也给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带来了不小的挑战。因此,制定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有助于继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传统村落活态传承,推动乡村振兴和和美乡村建设。
传统村落是乡村居民世世代代的生活场所,在千百年来的传承与演变中,一房一瓦都体现了地方独特的乡风民俗和价值追求,具有重要的民族和历史研究价值。留住传统村落的“烟火味”,关键在于“活态”保护与传承。《条例》聚焦主要问题,突出地方特色,体现安庆特色的“戏剧文化”“弹腔文化”“陶器文化”“诗词文化”等融入条文中,鼓励村民开展传统民俗文化活动,推动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合理利用。鼓励使用传统工艺、传统技术和传统材料,保持和展示安庆地方独特的建筑风格和文化底蕴,通过立法形式保护地域文化和特色,引导和规范传统村落的开发利用,避免过度商业化和破坏性开发,实现保护与发展的良性互动。
一砖一瓦讲述历史,一石一木承载乡愁,用法治手段保护传统村落,不让这些山水画褪去色彩,甚至消失,是当代人应该承担起的责任,也是我们留给自己和后代最后的乡愁记忆。我们坚信,随着《条例》的正式实施、制度优势的不断显现,一个个传统村落必将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实现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和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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