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禁止销售和使用磷含量超标的洗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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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 |

长期使用高含磷、含铝洗衣剂,不仅会影响人体健康,排放的含磷洗衣污水进入水体中,会导致各种藻类、水草大量滋生,这样将会耗尽水中的氧气,使水生动植物死亡,使水体彻底丧失使用功能。开展禁磷工作,不仅是防止水体磷污染的有效措施,更重要的是能够提高广大群众绿色消费理念,使全民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得到加强。
近年来,随着广州市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治水理念逐步由全面治污转变为精准治污,对涉水污染物精细化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通告》要求辖区内禁止销售和使用磷含量超过规定标准的洗涤用品,明确了磷含量超过规定标准的具体限值,同时鼓励广州市销售的无磷洗涤用品在产品包装的明显部位以中文字样标注“无磷”标识,鼓励全体市民使用无磷洗涤用品。
《通告》要求,各区人民政府统筹本辖区禁止销售和使用磷含量超过规定标准的洗涤用品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促进清洁生产相关工作,鼓励洗涤行业朝无磷化调整和升级;科技部门负责组织发展无磷洗涤用品生产工艺研究等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推动无磷洗涤用品等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进企业无磷洗涤用品生产相关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工业企业含磷污水排放进行监管;文化广电旅游部门负责宣传《通告》关于禁止销售使用磷含量超过规定标准的洗涤用品的规定,督促旅游区、酒店等做好禁磷工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通告》在洗涤用品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