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同权,托起农民工“稳稳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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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对农民工就业、劳动权益保障、放开放宽城镇落户限制提出了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促进进城农民工均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放开放宽城镇落户限制,推动有意愿的进城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工合法土地权益。(11月23日03版《经济日报》)
目前,我国农民工总数约有3亿,其中外出务工农民工1.9亿人。他们带着希望和梦想来到城市打拼,为城市建设起早摸黑,奉献了辛勤和汗水。按理说,成为城市建设中的生力军农民工理应与城镇职工同等享受同等待遇。然而,受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制约,他们在工资收入、社会保险、城镇落户、子女教育和住房等“同城待遇”难以落实。毫无疑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的政策的实施,将有力地突破这些堵点卡点。这是党和政府对农民工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是一个文明、进步社会的应有之义。
农民工是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战略性资源,不仅城市建设离不开他们,产业发展、城市服务也离不开他们。用心用情、认真较真做好进城农民工均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让广大农民工能充分享受城市改革发展的红利,不断增强农民工等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事关他们在城市的尊严和社会地位,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必将激励更多的农民工朋友们,对未来美好生活的信心和期待,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注入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