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污增益,“撬动”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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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召开的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4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我市今年以来推动排污权交易的具体情况。8月14日,我市首笔排污权交易成功签约,安庆高新区两家企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二氧化硫6000元/吨/年、氮氧化物4500元/吨/年的价格完成交易,期限5年。(《安庆晚报》9月18日)
所谓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定的条件下,利用市场机制,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从而达到减少排放量、保护环境的目的。作为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安排,排污权交易对企业的经济激励在于排污权的卖出方由于超量减排而使排污权剩余,之后通过出售剩余排污权获得经济回报,这实质是市场对企业环保行为的补偿。买方由于新增排污权不得不付出代价,其支出的费用实质上是环境污染的代价。
谁排污谁付费、谁减排谁受益。排污权交易不仅可以盘活“无形”资产,为企业增资减负,还可以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内生动力。排污权交易对我市的企业来说是一个全新的事物,如何让企业主动支持、参与排污权改革是关键。为推动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盘活“闲置”排污权资源,服务好重大项目快速高效落户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多赢。我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全面摸排企业富余排污权,组织属地梳理近年来通过污染治理、技术改造、淘汰或关停、清洁生产等方式产生重点污染物减排量的企业情况,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排污权交易,将富余排污权转化为经济效益,有效推动了排污权交易的签约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