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登记试验报告也造假,胆大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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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肥料登记试验是为肥料登记评审提供科学依据的重要环节,事关肥料行政审批的科学性与公正性。办理肥料登记必须提供相关的田间试验报告,而田间试验的第一步就是需要安排选择肥料适宜范围的作物品种。然而,被农民们称做“保护神”的一些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职业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土肥站居然在肥料登记试验报告这么严肃的工作中造假,实在让人大跌眼镜。
肥料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资,关系着农民的收入和粮食的安全。肥料包括有机肥料、化肥(无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生物肥料等等品种,是农业生产的最重要、最大的投入之一,肥料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产量的高低,收入的好坏,因此也是农民最关心的农资质量之一。为此,国家的质量技术监督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每年都把整顿肥料市场,提高肥料质量水平,保护农民的利益作为任务重点之一来抓。
我国对肥料产品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生产者申请肥料登记必须在中国境内进行规范的田间试验。生产者和试验单位对所出具的试验报告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未经登记的肥料产品不得进口、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得进行广告宣传。为了加强肥料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畜安全,促进农业生产,我国《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0元以下罚款:(二)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的。”
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肥料产品登记完成后要大规模投入生产和销售,出具虚假田间试验报告,是一种极其恶劣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也破坏了农业的发展,更危害了人们的健康和安全,后果十分严重。在此呼吁相关部门加大对肥料市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业的健康发展,共同保障和提升农业的质量和水平,共同创造和享受一个绿色和美好的农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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