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年度“三区”支教人员考核的通知
(2021-06-14 21:18:19)
标签:
“三区”支教人员 |
分类: 教研旅途 |
关于2020-2021年度“三区”支教人员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一、考核对象
2020-2021年度三区支教教师。
二、考核内容和等次
围绕岗位工作职责任务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全面考核支教教师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学校组织实施。在实施考核过程中,结合各自实际,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采取综合分析,量化测评等方法。
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有关工作人员、学校教师代表组成。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2.被考核人员进行个人总结或述职,同时填写《“三区”支教教师考核登记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3.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三区支教教师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个人总结或述职以及平时工作表现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4.考核小组对考核等次建议进行审议;
5.考核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考核拟评等次,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报送要求
1.《“三区”支教教师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
2.《“三区”支教教师考核情况统计表》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