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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考核补充说明

(2021-03-02 14: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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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考核补充

分类: 教研旅途

关于2020年度考核补充说明 

     一、考核人员的界定

    1.本单位2020年正式在编人员,含离岗创业人员(上一年1-12月退休人员不参与考核)。

2.所有借用、借调、三区支教的正式在编人员一律回编制所在单位考核。

3.特岗教师:关于特岗教师的考核说明:各校在进行年度考核工作时,对特岗教师也要进行年度考核,各校可按正式在编人员年度考核的要求和我局下发的《望江县特岗教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对特岗教师进行年度考核。上报材料时,注意以下几点:

特岗教师考核只需报《望江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一式一份,不和正式在编人员一起,也不能做为正式在编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指标的基数。

特岗教师的优秀比例可参照正式在编人员年度考核的比例执行(优秀15%),对有些学校特岗教师人数很少,而有些特岗教师又确实非常优秀的,可适当提高比例。

特岗教师的《望江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此表双面打印)和正式在编人员一样也要一式两份,一份存局人事档案,一份备以后职称评审之用。

特岗教师的考核结果一般只分优秀和合格两种。2017年及以前招聘的特岗教师已入编,纳入在编正式教师之列。

4.三支一扶人员由人社局组织考核,不在此次考核之列。

5.受处分人员:凡2020年度受过处分的按组通字〔1998〕19号《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行。

6.当年招聘编制人员,试用期未满,考核结果为“未定等次”。

     二、考核登记表填写要求

1.“主管领导评语及考核等次建议”栏应由教导主任或分管副校长填写,内容可以为“同意该同志年度考核为优秀(合格)”、“未定等次(见习期未满)”。

2.“考核单位意见”栏应由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或分管副校长填写,内容为“同意该同志年度考核为优秀(合格)”、“未定等次(见习期未满)”。

3.“个人意见”由本人填写,内容可为“同意以上意见”或“同意组织考核意见”等。

4.“未确定等次或不参加考核情况说明”栏,如果有就由单位填写,没有就不填,内容可为“见习期未满”。不参加考核一般情况没有。

5.《年度考核登记表》必须一式两份,一份存局个人档案,另一份备职称评审之用,以后职称评审局人事股不再提供年度考核表。

6.《考核结果登记表》填写按优秀、合格、未定等次顺序填报。对当年“调动人员”、“新聘人员”在备注栏注明“变动”、“新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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