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部分盛市、区“真金白银”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一览(三)

(2023-11-03 17:06:15)
标签:

北京江山多娇文旅投资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

旅游规划设计

文旅融合

原群教授

国内各省市区近两年推出了一批与之相符的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举措,以推动国家5A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等的发展,也成为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刺激旅游消费的重要途径。我们来看看各地都有什么政策。

相关阅读

部分省、市、区“真金白银”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一览(一)

部分省、市、区“真金白银”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一览(二)

1.广东省2023年9月,广州市白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印发《广州市白云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办法(试行)》(云文规字〔2023〕1号)中指出:推动景区提质升级。对首次评为国家5A级、4A级、3A级旅游景区的旅游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升级档次的,可申请差额奖励。鼓励酒店和民宿做大做强。对新增的首次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新增的首次评定为市级精品民宿红棉三星、红棉二星、红棉一星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鼓励体育产业做大做强。对首次评定的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评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景区、目的地、线路、赛事)和国家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称号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评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和省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称号,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省、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分别给予运营主体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升级档次的,可申请差额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省级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分别给予运营主体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升级档次的,可申请差额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分别给予运营主体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升级档次的,可申请差额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运营主体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升级档次的,可申请差额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的,给予运营主体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推动博物馆建设。对首次评为国家一级、二级、三级博物馆的非国有博物馆,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升级档次的,可申请差额奖励。2.海南省2022年7月,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海南省财政厅印发《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琼旅文函〔2022〕78号)中指出:对获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市县(区)给予1000万元(350万元)奖励。对获评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市县(区)的给予400万元(150万元)奖励。对获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奖励。新评为5A、4A和3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认定的旅游小镇奖励100万元。对获评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评定的5椰级、4椰级、3椰级乡村旅游点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对新在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和中国旅游商品大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旅游商品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我省新评定的五星级酒店和四星级酒店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新评定的“金宿级”“银宿级”民宿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2023年8月,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暂行办法》(陵府办规〔2023〕4号)中指出:对获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奖励60万元、30万元。对新评为国家5A、4A和3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对新获得省认定的旅游小镇的,奖励10万元。对新评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的奖励10万元。对新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奖励10万元。对获评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获评国家级休闲旅游街区、省级休闲旅游街区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新评定的五星级、四星级酒店分别奖励25万元、15万元。对新评定的“金宿级”“银宿级”“铜宿级”的民宿分别奖励8万元、5万元、2万元。对新评定的五椰级、四椰级、三椰级乡村旅游点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在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和中国旅游商品大赛中新获金、银、铜奖项的企业分别奖励 10万元、5万元、2万元。对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达标单位的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对被评为县级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达标单位的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对获评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国家级体育休闲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国家体育训练南方基地(一核多点)、体育旅游精品景区、体育产业集聚区的,各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评定的省级研学基地的给予3万元奖励。3.云南省2023年1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云政发〔2023〕2号)中指出:对获评国家5A级、4A级景区的市场主体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奖励。4.陕西省2023年5月,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宝鸡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正式发布,并配套制订《宝鸡市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暂行)》中指出:对新获评的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2000万元、5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评为国家级、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县(区),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的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别给予8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为国家级、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和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县 (区),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重点文旅消费新业态、新场景建设项目,给予项目建设单位10-3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对新评定的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镇、重点村,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的省级旅游特色名镇、乡村旅游示范村,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列入全市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示范单位拟推荐名录的,给予申报单位2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旅游基地和工业遗产旅游基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列入全市国家级、省级工业旅游基地和工业遗产旅游基地拟推荐名录的,给予申报单位2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列入全市省级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拟推荐名录的,给予申报单位2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旅游商品(文创产品)孵化基地,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列入全市省级旅游商品 (文创产品)孵化基地拟推荐名录的,给予申报单位2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新荣获文创产品、旅游商品评比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国家级奖项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省级奖项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纳入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保护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非遗工坊,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新列入全市国家级、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非遗工坊拟推荐名录的,给予申报单位3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重点非遗特色街区建设项目,给予建设单位2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在带动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特色品牌塑造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重点非遗保护项目,分别给予10-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资金。对新评定的五星、四星级旅游饭店,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的国家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列入全市等级旅游民宿拟推荐名录的,给予每户3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新入选国家级、省级智慧旅游信息化建设典型案例的建设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5.甘肃省2023年8月,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支持深化文旅融合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奖励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中指出:对新评定的国家5A、4A、3A级旅游景区,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对新评为国家五星级、四星级的旅游饭店,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评定的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或文化旅游休闲街区,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新评定的全国甲级、乙级旅游民宿,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其它省级评定的乡村旅游示范村、全域旅游示范县等旅游品牌以省级奖励为主。6.青海省2022年10月,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青海省财政厅印发《青海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实施细则(暂行)》(青文旅发〔2022〕195号)中指出:旅游民宿奖励。对当年新评定为国家级甲级旅游民宿一次性奖励25万元,对新评定为国家级乙级旅游民宿一次性奖励 15 万元,对新评定为国家级丙级旅游民宿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新评定为国家 5A 级旅游景区 (点),一次性奖励 100万元;新评定为国家 4A 级旅游景区(点),一次性奖励 30 万元。新评定为国家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一次性奖励 50 万元;新评定为省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一次性奖励 20万元。新评定为 5C自驾车旅居车营地,一次性奖励 30万元;新评定为 4C自驾车旅居车营地,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新评定省级自驾车营地一次性奖励 5 万元。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3年7月,第一师办公室、阿拉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第一师阿拉尔市加快旅游产业发展优惠政策(试行)》中指出:被评为国家5A级、4A级、3A级旅游景区称号的,分别奖励资金5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被评为国家级、兵团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国家级奖励500万元,兵团级奖励200万元。被评为国家、兵团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研学旅游基地,国家、兵团级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的,国家级奖励30万元,兵团级奖励10万元。被评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旅游饭店的,分别奖励资金1000万元、500万元、50万元。被评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农家乐的,分别奖励资金30万元、20万元、5万元。被评为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的,分别奖励资金30万元、20万元、5万元。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