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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三章

(2022-12-09 19:51:05)

道德经 第三章

道可道,非恆道;名可名,非恆名。无,名天地之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恆无,欲以观其妙;恆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玅之门

译文    

道可以道达,必然是“恆道”、又不是“恆道”;道理法则可以道达,必须效法久的大道,近似、相对理意的有限真理是又不是“完全”、“永”理意的无限真理。名可名,必然是“恆名”、又不是“恆名”;实在法(子法、名法、法律制度、规则)可制定并公布,必须效法久的自然法(道纪、道法、母法、大法、道理、原理、始制、大制),实在法(子法)因附自然法(母法),实在法是又不是久的自然法。无名之大道,称作宇宙之本元;大道作为本元,称作万物之母(大宗、大本、本元、本源、本原、始基)。所以,道,欲以道观其玅(玅道,玅理,玅法原理,道理,理道道法,理法法则);物,欲以物观其徼(求,取,求取要求,需要需求循;履行;理则,逻辑边界,界限,范围程度限度;度;依归)。这两者出处相同而各自占有不同的范畴(名分),统一称为玄德。玄德又复玄德,一切法则道理的法门。

 

注释

 道可道,非恆道”:道可以道达,必然是“恆道”、又不是“恆道”;道理法则可以道达,必须效法久的大道,近似、相对理意的有限真理是又不是“完全”、“永”理意的无限真理。

第一个“道”是指:道法,道度,道理法度,道理,事理,规律,真理,法则,真法,真理;政治主张或思想体系;好的政治局面或政治措施。道即真理,道即真法。真理即真法,真法即真理。道理:道之理;法则,法律;事理,规律,事物的规律;规矩;事情或论点的是非得失的根据、理由、情理;处理事情的办法、打算;阐扬称说某种教义;道术;法术;法力。法则:规律;制度,法度;准则,规则;榜样,表率;效法;法术。法度,指法令制度;法则,秩序,行为的准则。法度:法律制度;法令制度;规矩,行为的准则;特指度量衡制度;规范,规矩;格式;办法,方法;软件法度。《文子•自然》:“用众人之力者,乌获不足恃也;乘众人之势者,天下不足用也。亡权不可为之势,而不循道理之数,虽神圣人不能以成功。”

第二个“道”是指言、说、谓、讲、讲述、阐述、阐明、阐释、表达、道达、道知,用语言文字表达出来;说法、理论、思想、宗教教义等;相当于“得”;遵行,实行。使介然有知,行于大道,惟有实际施行是敬服。知道行道,知行合道,知行合一。一者,道也。道达:说明;表达;说清楚,讲明白;告知、传达。道知:告知,说明。阐释:阐述并解释。阐明:讲明白(道理或事件);把深奥的道理讲明白。《北齐书•杜弼传》:“窃惟《道》《德》二经,阐明幽极,旨冥动寂,用周凡圣。”葛洪《抱朴子•嘉遁》:“幽赞太极,阐释元本。”

第三个“道”是指:宇宙万物的本原、本体;自然、自然法、母法、道纪、道法、大法、大制、始制、真理、道理、原理、法则、规律;道度,道理法度;真法,真理。

道为真。道为宇宙万物的本原、本体及其法则。道为元始,道为宇宙万物的始基,道为天下母,道为万物母,道为大,道为大宗,道为大本,道为元炁,道为冲炁,道为本元(本原、本源),道为始有,道为无有,道为无(在数学上,可以用“”表示无),道为一,道为大一,道为场,道为夷希微,道为始主,道为万物之奥主,道为象帝,道为谷神,道为恆,道为无名之朴,道为本体,道为自在之物,道是自然。道是自然,道是自是;惟道可自然,惟道可自是!

道度:法度;规律,规矩。道法:大法,母法,自然法,自然法则;道理法度;遵循效法;遵守法制;道教的教义;道教的法术;泛指宗教的学说与法术。真理:符合客观实际的真正道理;指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们意识中的正确反映。科学则是由实践检验且无限趋近于真理的方法。“道可道,非恆道;名可名,非恆名”,“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科学技术的进步是没有止境的。

自然指具有无穷多样性的一切存在物,与宇宙、物质、存在、客观实在等范畴同义,包括人类社会;通常分为非生命系统和生命系统。被人类活动改变了的自然界,通常称为“第二自然”,或“人化自然”。自然就是道,大自然就是道,大自然就是大道。自然:道;

可:能够,可以;大约,近似。

非:必须;下决心一定要,坚决要——常与“不”相呼应;在口语中“非”后也可以不用“不可”等词表示一定要……不可,非得……不可;违,违背,不合;无,没有;相当于“不”、“不是”;不真实;邪,不正。非,跟“不”呼应,表示必须:要想做出成绩,非下苦功不可。非,下决心一定要;坚决要——常与“不”相呼应:非说不可。又如:非辜(无辜,无罪);非材(无能;不才);非时(不是时候);非计(失策,不是良计);非细(不小)

道,可知亦不可知。道可以道达,必然是“恆道”、又不是“恆道”;道理法则可以道达,必须效法久的大道,近似、相对理意的有限真理是又不是“完全”、“永”理意的无限真理。理意:道理和含意;理论、见解。含意:所怀的心意;所包含的意思。恆久:永恆,永久;持久;长久。恒久,指永恆,永久,持久,长久。

道为真。真:本原,本质,本性;本来的,固有的;精,淳;真实,与“假、伪”相对;为道教观念,与“妄”相对;正,与副、邪相对;真诚,诚实,情感真切;清楚,确实,真切;实在,的确;道家称存养本性或修真得道的人为真人。

真理:法则;真法;道理,最纯真的道理;永恒不变唯真正理;指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们意识中的正确反映,认识主体对客观对象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人的认识,是由无数相对真理不断接近绝对真理的无限发展过程。真理,即永恒不变唯真正理。真理亦可分为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即绝对真理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广义的道理,绝对真理就是无限真理;相对真理是在特定条件下成立的有局限性的道理,相对真理就是有限真理。法则也叫规律,规律亦称法则。规律和本质是同等程度的概念,都是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深藏于现象背后并决定或支配现象的方面。本质是指事物的内部联系,由事物的内部矛盾所构成;规律则是就事物的发展过程而言,指同一类现象的本质关系或本质之间的稳定联系,它是千变万化的现象世界的相对静止的内容。规律是反复起作用的,只要具备必要的条件,合乎规律的现象就必然重复出现。规律:事物之间的内在的本质联系;自然界和社会诸现象之间必然、本质、稳定和反复出现的关系;事物之间的内在的必然联系,决定着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向。不管人们承认不承认,规律(法则)总是以其必然性起着作用。法则=真理:这个世界任何物质都受规律约束,彼此对立又互相联系统一。

真理,即永恒不变唯真正理。真理亦可分为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即绝对真理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广义的道理;相对真理是在特定条件下成立的有局限性的道理。道为真。真理,真法,道理,最纯真、最符合实际的道理,即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头脑中的正确反映。真理也是哲学名词,它指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们意识中的正确反映,科学则是由实践检验且无限趋近于真理的方法。真理是指人们关于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相对,构成真理发展过程中辩证性质的一对哲学范畴。有两种理解和使用的方式:一指真理有绝对性和相对性两种普遍属性:一指两种不同类型的真理,“完全”、“永恒”理意的真理是无限真理、绝对真理,近似、相对理意的真理是有限真理、相对真理。无限真理、绝对真理是指无条件性和无限性真理;有限真理、相对真理是指有条件性和有限性真理。无限真理又名绝对真理,有限真理又名相对真理。完全”、“永恒”理意的真理是绝对真理绝对真理指对无限发展着的客观世界的完全正确的认知。这种认知是通过整个人类无限发展的认识过程而不断接近的。近似、相对理意的真理是相对真理。相对真理指在一定条件下对有限的客观事物的相对正确的认识。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同一真理的两种不同属性,任何客观真理都是绝对和相对的统一。两者的辩证关系表现为:第一,具有绝对性的真理和具有相对性的真理是相互渗透和相互包含的;第二,具有相对性的真理和具有绝对性的真理又是辩证转化的。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是辩证统一的,绝对真理寓于相对真理之中,在相对真理中包含有绝对真理的成分,无数相对真理的总和就是绝对真理。绝对真理由发展中的相对真理的总和构成,并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相对真理都含有绝对真理的成分、颗粒。两者相互联结,相互转化。真理的相对性,指真理的条件性、有限性,即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对世界的正确认识都是具体的、近似的。相对真理对客观世界近似的、不完全的反映,相对真理有绝对真理的成分、颗粒真理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的正确认识是有限度的:从广度上说,它只是客观世界的一定范围、方面的正确认识,有待于扩展;从深度上说,它只是对特定事物的一定程度、层次的近似正确的认识,有待于深化;从进程上说,它只是对事物的一定发展阶段的正确认识,有待于发展。

科学是由实践检验且无限趋近于真理的方法。达尔文曾给科学下过一个定义:“科学就是整理事实,从中发现规律,做出结论”。达尔文的定义指出了科学的内涵,即事实与规律。至于规律,则是指客观事物之间内在的本质的必然联系。科学,指发现、积累并公认的普遍真理或普遍定理的运用,已系统化和公式化了的知识。科学,指的就是分科而学,后指将各种知识通过细化分类(如数学、物理、化学等)研究,形成逐渐完整的知识体系;它是关于发现发明创造实践的学问,它是人类探索研究感悟宇宙万物变化规律的知识体系的总称。规律,是指客观事物之间内在的本质的必然联系。科学是一个建立在可检验的解释和对客观事物的形式、组织等进行预测的有序的知识的系统。在一个旧的,密切相关的意思,“科学”还指可合理解释,并可靠地应用型知识的主体本身。科学的专业从业者习惯上被称为科学家。科学的方法奠定了基础,强调实验数据及其结果的重现性。在西方世界在近代早期的话:“科学”和“自然哲学”有时可以互换使用。在西方世界直到西历17世纪,自然哲学(自然科学)被认为是哲学的一个独立的科学分支,与唯物同源。在现代用法中,“科学”经常指的是追求知识,不但对知识本身的一种方式,它也经常受限于研究这些分支寻求解释物质世界的现象。在西历17世纪和西历18世纪时期,科学家越来越多的寻求在在自然法则,如牛顿运动定律方面制定知识。而在西历19世纪时期,“科学”一词变得越来越与科学方法本身相关联,以研究自然世界有纪律的方法,包括物理、化学、地质学和生物学。而且,“科学”还继续使用在广义上表示可靠,可教的知识的一个话题,反映在现代术语如图书馆学和计算机科学。这也反映在学术研究的某些领域,如“社会科学”或“政治学”的名称。科学是使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实现具体统一的实践活动,是通往预期目标的桥梁、是联结现实与理想的纽带。也可以说,科学是使主观认识符合客观实际(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包括事物的本质属性、实际联系、变化规律)和创造符合主观认识的客观实际(使主观认识转化为客观实际事物、条件、环境)的实践活动。不去探索追求主观与客观的具体统一,没有充分根据却固执的坚信主观认识符合客观实际、能转化成客观实际,这样的思想认识就是迷信。科学是使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实现具体统一的实践活动,它是通往预期目标的桥梁,也是联结现实与理想的纽带。科学性就是符合客观实际的真实属性,它是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能够实现具体统一的属性,它使主观认识符合客观实际和探索创造符合主观认识的客观实际的实践活动过程是科学研究;创造符合主观认识的客观实际(实现预期目标)的方法、措施、手段是科学技术;创造符合主观认识的客观实际的实践活动是运用科学;符合客观实际的主观认识是科学知识;符合客观实际的普遍规律是科学理论。

“道可道,非恆道;名可名,非恆名”。道可以道达,必然是“恆道”、又不是“恆道”;道理法则可以道达,必须效法久的大道,近似、相对理意的有限真理是又不是“完全”、“永”理意的无限真理。名可名,必然是“恆名”、又不是“恆名”;实在法(子法、名法、法律制度、规则)可制定并公布,必须效法久的自然法(道纪、道法、母法、大法、道理、原理、始制、大制),实在法(子法)因附自然法(母法),实在法是又不是久的自然法。宇宙是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相互统一。可知论的论据是确定性不可知论的论据是不确定性。西1926年,海森堡任聘为哥本哈根大学尼尔斯·玻尔研究所的讲师,帮尼尔斯·玻尔做研究。在那里,海森堡表述出不确定性原理,从而为后来知名为哥本哈根诠释奠定了的坚固的基础。不确定性原理表明:一个微观粒子的某些物理量(如位置和动量,或方位角与动量矩,还有时间和能量等),不可能同时具有确定的数值,其中一个量越确定,另一个量的不确定程度就越大。测量一对共轭量的误差(标准差)的乘积必然大于常数h/4π(h是普朗克常数)是海森堡在西历1927年首先提出的,它反映了微观粒子运动的基本规律——以共轭量为自变量的概率幅函数(波函数)构成傅立叶变换对;以及量子力学的基本关系(道德经第三章  ),是物理学中的一个重要原理。不确定性原理为许多重要科学成就铺平了道路,其中最著名的或许就是发展了光的波粒二象理论~即光子同时具有波和粒子的行为。尽管不确定性原理使我们对宇宙有了越来越多的认识,它还是预示着我们决不能达到完全的认识。西历1949年数学家库尔特、哥德尔“不完备性定理”,预示逻辑学和计算机科学领域困境。不确定原理粉碎了人类有朝一日会变得无所不知的梦想。它迫使许多科学家同意不可知论者的观点~科学确实永远不能完全解释我们的世界。正当我们越来越接近确定我们宇宙的真实本质时,海森伯的理论指出,我们在探索过程中总会遇到某种程度的不确定性。R.L.韦伯著《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西历19011984年)中介绍玻尔时说:“玻尔的名字是与下面两个原理分不开的。一个是‘对应原理’(西历1916年),它是说原子的量子力学模型,在线度很大时,必然逐渐趋于经典概念;另一个是‘并协原理’(西历1927年),这指的是在不同实验条件下获得的有关原子系统的事实,未必能用单一的模型去解释。电子的波动模型就是对电子的粒子模型的补充。”玻尔的“并协原理”是在法国年青物理学家路易斯·德布罗意于西历1924年发现电子的波动性之后,以作用量子个体化的不确定性原理为基础而提出来的。董光璧《易图的数学结构》中说:“玻尔认为,量子论的认识问题在中国古代哲学家——老子那里早已碰到了。他一生反复阐述的‘并协’观念,在中国也有它的先河。玻尔亲自设计了自己家族的族徽,把太极图作为图案核心,以象征‘并协’”。 玻尔以“一阴一阳”在图中既对立而又互为补充的观念来表达他的核心思想——互补关系(或称并协原理)。“族徽”上方的拉丁文箴言是CONTRARIA SUNT COMPLEMENTA“互斥即互补”,或译为“对立者是相互补充的”)。互补原理与不确定原理量子力学哥本哈根的两大支柱。海森伯不确定性原理从数学上表达了物质的波粒二象性互补原理则从哲学高度概括了波粒二象性。量子力学建立初期,物理学家们对量子力学的物理解释,特别是对波粒二象性的理解有过激烈的争论。波粒二象性,微观物理体系在测量过程中表现出的一种特征。在不同的条件下对微观体系观察的结果,或主要表现为类似经典波动的图象,或主要表现为类似经典粒子的行为。按照经典物理学理论,微粒和场是物质的两种基本实体。场表现为空间上的连续分布和可迭加的波动性,微粒表现为具有确定的大小和作轨道运动的粒子性。这两种性质是互不相容的。西历1900年,德国物理学家M.K.E.L.普朗克用能量子的概念成功解释了黑体辐射之后,一些物理学家逐渐明确了原来认为只具有波动性的电磁场也具有粒子性,光电效应、康普顿散射都能用电磁场量子(光子)的粒子性来解释。西历1923年,L.V.de布罗意从光学和力学的相似性出发,认为电子也应该与某种波(物质波)相联系。电子在晶体上的衍射实验证实了这种想法的正确性。微观客体表现出波粒二象性,使人们逐渐认识到这两种特性在同一客体上并不象经典物理学认为的那样是互不相容的。关于波粒二象性的讨论,对量子力学的建立和发展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E.薛定谔基于量子性是波动性的反映这一认识,建立起他的波动量子力学;M.玻恩对波粒二象性作了统计解释,找到了薛定谔波函数的物理意义,即它所代表的是微观物理体系的一种几率行为。量子力学正是通过波函数从理论上把握了微观体系的波粒二象性。在量子场论中,这种波粒二象性又得到进一步的理解,即认为微观物理体系是由量子场描述的,场量子也表现粒子性。对于波粒二象性的进一步理解尚有不同意见,而且每种意见都有其哲学基础。一种意见是从唯物主义出发,或者认为波粒二象性是微观客体一身兼具的两种相关的属性;或者认为真正的实在是量子态,波或粒子是观察所造成的片面显现,只有当它不被观察破坏时才显现出其自身。另一种意见则是从实证主义出发,认为现象(观察结果)是所与的,波粒二象性只不过是由于对现象的描述使用了经典物理学语言即波或粒子的结果,对观察以外的客体或者认为没有必要考虑,或者认为可以有多种等价的描述。在争论的过程中,玻尔提出了他的互补描述思想。他先后有过几种表述,基本思想是:一种经典概念的应用排斥了另一种经典概念的同时应用,而后者在不同的联系上对阐明现象是同样必需的。按照这种思想,对微观体系采用粒子图象的描述和采用波动图象的描述是并协的。由于波动解释满足因果性原则,即波动遵从一个微分方程──薛定谔方程,因而不再容许对物理体系作时空描述;微粒解释满足时空要求,但却违背因果性原则。所以,玻尔认为时空描述和因果描述相互排斥又相互补充。波和粒子在同一时刻是互斥的,但它们在更高或更深层次上统一。光和粒子都有波粒二象性,而波动性与粒子性又不会在同一次测量中出现,那么,二者在描述微观粒子时就是互斥的;另一方面,二者不同时出现就说明二者不会在实验中直接冲突。同时二者在描述微观现象,解释实验时又是缺一不可的。因此二者是“互补的”,或者“并协的”。玻尔互补原理的英文原文:Bohrs principle of complementarity: It is not possible to describe physical observables simultaneously in terms of both particles and waves. Consequence: once you measure wave- (particle-) like behavior of a phenomenon, you can not measure the particle- (wave-) like behavior.- e.g. once you determine the electron has made it through a given slit, you reveal its particle behavior, therefore you cannot observe the interference phenomenon anymore (linked to the wave-like behavior.)玻尔互补原理:“玻尔互补原理:不可能同时用粒子和波来描述物理可观测量。结果:一旦你测量了一种现象的波(粒子)行为,你就不能测量粒子(波)行为。- 例如,一旦你确定电子已经通过给定的狭缝,你就揭示了它的粒子行为,因此您无法再观察到干扰现象(与波状行为有关)。”并协原理对W.K.海森伯提出的测不准原理的含义作出了进一步的阐释。并协原理要求不牺牲现象的任何方面,在经验提示的范围内保留经典描述的每个要素。因此,测不准原理所表达的概念间的不确定关系是限制经典物理学概念描述原子现象有效性的表达。并协概念为量子力学提供了一种经典概念得以一贯应用的逻辑框架,它在限制经典概念应用的互补要求下,解决了量子纳入物理学概念框架所引起的困难。其方法论意义在于:区分了宏观客体的经典物理学规律和微观客体的量子物理学规律,说明微观过程的观测现象必须用经典物理学语言解释,从而在描述微观过程的观测效应中体现了对经典物理学概念的辩证应用。玻尔认为,并协原理是作为一个更加宽广的思维框架,是一个普遍适用的哲学原理,因此他试图用并协原理去解决生物学、心理学、数学、化学、人类学、语言学、民族文化等方面的问题,并试图揭示其他形式的互补关系。

“名可名,非恆名”:名可名,必然是“恆名”、又不是“恆名”;实在法(子法、名法、法律制度、规则)可制定并公布,必须效法久的自然法(道纪、道法、母法、大法、道理、原理、始制、大制),实在法(子法)因附自然法(母法),实在法是又不是久的自然法。

第一个“名”指有名(法)、实在法(子法、名法、法律制度、规则)

第二个“名”指称说、说出、制定,用语言文字表达阐述出来

第三个“名”指无名(法)、自然法、(天下)母法、道法、道纪、大法、大制、始制。

名:名法;名象。名象:名物制度;名称物象;泛指称谓、法制、器物等。名法:名分与法律;名家与法家;很有效的方法。名分:名位与身分;犹名义;指人的名义、身份和地位。法制:法令制度,法律制度;法度;法律和制度;法律制度体系,包括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法规以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统治阶级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和根据这些法律制度建立的社会秩序;犹方案,格式。法制在不同性质的国家,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具体内容。法度:法律,法制,法律制度,法令制度;规范,行为的准则,规矩;特指度量衡制度;格式;办法,方法。度:(形声。从又,庶省声。“又”即手,古代多用手、臂等来测量长度。本义:计量长短的标准,尺码);法制,法度;限度,限额。法律: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法律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法、律意思相近,可以互训,有共同又有区别。“法”所指的范围大,多侧重于法令、制度;“律”所指的范围小,多着重在具体的条文。用作动词时“法”是效法、仿效,如“法道”“法天地”;“律”是按一定的准则来要求,如“严于律己”。

道为元始,道为宇宙万物的始基,道为天下母,道为万物母,道为大,道为大宗,道为大本,道为元炁,道为冲炁,道为本元(本原、本源),道为始有,道为无有,道为无(可以用“”表示无),道为一,道为大一,道为场,道为夷希微,道为始主,道为万物之奥主,道为象帝,道为谷神,道为恆,道为无名之朴,道为本体,道为自在之物,道是自然。道是自然,道是自是;惟道可自然,惟道可自是!道为宇宙万物的本原、本体及其法则。道生物,大道孳生万物,道为万物之本元,道为一切物之本元。道生法,大道为法,道为万法之本元,道为一切法之本元。道为本元(本原、本源),道为始基,道为始制,道为大制,道为恆,道为法,道为法则,道为规律,道为自然规律,道为自然法则,道为道纪,道为道法,道为大法,道为母法,道为自然法,道为道理,道为原理,道为真理,道为物理。自然法是万物行为或运动的母法(大法、根本法、宪法)。自然法是永恒的、永久的、绝对的。人的理性可以认知、发现自然法。自然权利,理性公正,法治民主,自由平等。根据自然法的伦理学说,支配人类行为的道德规范,来源自人类的自然本性或和谐的宇宙真理;依据自然法的法学理论,法律规则的权威,来自法律规则所具有的德道权威。自然法是整个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自然法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利。遵循自然法(道纪、道法、母法、大法、道理、原理、始制、大制)结合实际的原理制定惟道的实在法(子法、有名法、法律制度),是道的实在法得随着现实的变化而变化。人类社会的现存法律是实在法,实在法由于人类的认知局限和私利屏蔽则是有缺陷的。实在法又称“人定法”、“人为法”,各国各个历史时期制定或认可的法律,包括成文法(制定法)、判例法和习惯法。人定法是指人们制定而实际存在的法律,又称“实在法”,是“自然法”的对称,包括各国历史上的法律和现行的法律。成文法、习惯法、判例法都属于人定法。实在法必须服从自然法,实在法的合法性依赖于自然法。不合于自然法的实在法不具备合法性,即“伪法非法”。伪:非法,不合法的,不合道的;不真实。伪法非法,伪法不是法,伪法不具有法律效力。人民不具有服从“伪法”的义务。实在法是可以修改、补充或废除的,是道的实在法得随着现实的变化而变化。法治得循道循理循法,遵道、遵理、遵法,因道、因理、因法,依道、依理、依法,服道、服理、服法,如道、如理、如法,适道、适理、适法、适度,合道、合理、合法、合度德法(善法,得道之法,是道之法律)是德道之法。德法(善法,得道之法,是道之法律)是遵循大道(自然法、道法、母法、大法、道纪、道理、原理、始制、大制)的法律制度(实在法、子法)。德法(善法,得道之法,是道之法律)是法治的前提,守法是法治的保证。法治不仅是“法律之治”,还必须是“德法(善法,得道之法,是道之法律)之治”。古希腊哲学高度关注“自然(physisφúσις”与“风俗(nomosνóμος”之间的差异。法律支配的内容因地而异,然而“生而具者”却应该是处处相同的,这与后来的哲人们倾力追求的真理是一致的。自然法提醒我们,法律不仅仅是命令抑或意志,而应当更多地体现正道或理性。自然法原理在英国《权利法案》和美国《独立宣言》中有所表露,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无:无有,始有,道,无形的大道。道,万物之奥主也,谷神也,象帝也,场也,元炁也,本元(本原、本源)也,始有也,天下(万物)母也,宇宙万物之大宗也,大也,无(数学上,可以用“”表示无)也,无也,夷希微也,一也,自然也,始基也,恆也,无名之朴也,本体也。无形指某事物的存在不能被人的眼、耳等感觉器官感知。这种事物可以是客观存在的物质,也可以是意识层面的非物质或者是以能量等形式存在的概念。

天地:天和地,指自然界或社会;犹天下,宇宙;指天地神灵;犹境界,境地;比喻人们活动的范围。天地,是东亚民族对宇宙的专有概念,没有地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道教认为天中复有万天(万是虚词,指很多),其中有会毁灭的天地与永恒不灭的天地。天地【近义】苍穹、乾坤。宇宙是广袤空间和其中存在的各种天体以及弥漫物质的总称。天文观测发现宇宙中众多星系构成的庞大产物串成丝状或卷须状网络维系在一起的,仿佛混沌的“星系际高速公路”。西历200911月,天文学家在宇宙遥远区域发现了一个巨大的由此前不被人知的星系构成的星系团,其由众多星系构成的庞大“宇宙网”在茫茫宇宙中蔓延。巨大星系团的发现将帮助天文学家了解潜在的宇宙“骨架”。据美宇航局太空网报道,宇宙这种网状的基本架构已经确定。法国斯特拉斯堡天文台的天文学家罗德里戈•伊巴塔表示:“当你使用大型天文望远镜遥望宇宙时,你的眼前会出现多样的星系网络,但它依旧有很多谜团尚待我们解开。”

始有:道,大,大道。道为元始,道为宇宙万物的始基,道为天下母,道为万物母,道为大,道为大宗,道为大本,道为元炁,道为冲炁,道为本元(本原、本源),道为始有,道为无有,道为无(可以用“”表示无),道为一,道为大一,道为场,道为夷希微,道为始主,道为万物之奥主,道为象帝,道为谷神,道为恆,道为无名之朴,道为本体,道为自在之物,道是自然。道是自然,道是自是;惟道可自然,惟道可自是!道为宇宙万物的本原、本体及其法则。道为物,道为法;物则道,法则道。道生物,道生法;物由道生,法由道生。道生物,大道派生万物,道为万物之本元,道为一切物之本元。道生法,大道为法,道为万法之本元,道为一切法之本元。本元、本源、本原、始基,为卋界万物的来源和存在的根据。一切存在物皆由本元构成一切存在物皆由本元生,又复归本元。道为本元(本体、本源、本原、始基),道为宇宙万物的来源和存在的根据。大道派生宇宙万物,大道又作为宇宙万物存在的根据而存在于宇宙万物。道生万物,道为万物之宗,道为宇宙万物的依归。一切存在物皆由道构成一切存在物皆由道生,又复归道。大道为万物依归的奥主,德(循道循理循法)者的保护者,亡德(脱道、失理、弃法)者的所有者。

“恆无,欲以观其妙”:道,欲以道观其玅(玅道,玅理,玅法原理,道理,理道道法,理法法则);总是辩证统一的以务虚、思想实验、思辩的方法探索研究发现宇宙万物的(基本原理)根本法则。

恆:永久,永恒;规律,法则。法则:制度,法度;方法,办法;准则,规则;规律;规范;榜样,表率;效法。

法:道理;法则;法律,法度;法令,规章,制度;标准,模式,模范,可以仿效的;办法,方法,方式;合法;仿效,效法;守法;依法处治。

则:准则,法则;规则;规范;榜样;仿效,效法;是,乃是;做,作;就。

玅道妙道;至道;精妙的道理,精微的道理。玅理妙理;精妙的道理,精微的道理。玅法妙法;理意深奥的道法;巧妙的方法。

理道:道理;理法;理政之道;文章的理意。理意:道理和含意;理论、见解。含意:所怀的心意;所包含的意思。

观:规;看,仔细看,察看,阅读,审查,观察,探索,探究,发现。规:画圆;画圆形的工具;划分土地而占有;劝告,建议,尤指温和地力劝;计划,打算;谋求,谋划;效法,摹拟,揣摩;通“窥”,窥察。规抚(仿效;依循);规仿(摹拟仿效);规法(规摹效法)。规劝:规诫劝勉;郑重地劝告,使改正错误。规矩:画圆形和方形的两种工具,比喻一定的标准、法则或习惯;老老实实,恪守本分,(行为)端正老实;合乎标准或常理。规范:法则,法律,法规;典范;谓使合乎模式;约定俗成或明文规定的标准。法规是法令、条例、规则、章程等法定文件的总称。法规指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观察:细察事物的现象、动向;考查或调查。探索,指研究未知事物的精神,或指对事物进行搜查的行为,或指多方寻求答案的过程。探究:探索研究。探究,亦称发现学习,是指学生在学习情境中通过观察、阅读,发现问题,搜集数据,形成解释,获得答案并进行交流、检验、探究性学习。科学探究可以有双层含义一是指科学家的探究活动,一是指学生的探究性学习。科学探究的一般步骤:提出问题;建立假设;设计实验方案;收集事实与证据;检验假设;交流。研究:探求事物的真相、性质、规律等;考虑或商讨(意见、问题)。研究:钻研,探索;商讨,考虑;仔细询问。“研”指审查、细磨,“究”是指穷尽、追根求底。研究是应用科学的方法探求问题答案的一种过程,因为有计划和有系统的收集、分析与解释资料的方法,正是科学所强调的方法。“研究”指人对事物真相、性质、规律等进行的无穷尽的积极探索,由不知变为知,由知少变为知多。“研究”简单地说,就是一个认真的提出问题,并以系统的方法寻找问题答案的过程。研究是主动和系统方式的过程,是为了发现、解释或校正事实、事件、行为、理论,或把这样事实、法则或理论作出实际应用。基本研究,又被称为基础研究、纯粹研究,它的开发性质源于好奇心及兴趣,目的乃是为了增加人类的知识,但不关心这类知识是否具有立即应用的价值。应用研究是将基础研究所产生的知识,设法应用到解决人类实际的问题上。常见的应用研究的范畴包括:电子、资讯科技、电脑技术、应用科学等。一般的学术及工业的机构会进行应用研究。学术机构的研究经费都会从工业上的伙伴得到资助。发现:经过研究、探索等,看到或找到前人没有看到的事物或规律。虚:指抽象的理论;指政治思想、方针、政策等方面的道理。

务虚:与思想、理论、文化等相关的东西,属于软管理范畴。妙:玅;妙道;妙理;原理、场论、法则。妙道:至道;精妙的道理。妙理:精微的道理。道理:事理;事物的规律;事情的是非曲直的逻辑或论点的根据,理由。理由是指事情的道理、原由、依据。道理,道之理也,是非曲直也。务虚是指就某项工作的政治、思想、政策、理论方面进行讨论,与虚假、虚构、虚浮截然不同。务虚与务实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务虚是针对决策环节而言,是决策前对决策的可行性、具体操作、突发情况预案等的分析研究过程,是对事物发展规律与走势进行高屋建瓴的宏观把握。

(转自百度百科)思想实验是指:使用想像力去进行的实验,所做的都是在现实中无法做到(或现实未做到)的实验。例如爱因斯坦有关相对运动的著名思想实验,又例如在爱因斯坦和英费尔德合著的科普读物《物理之演进》中,就有一个实验要求读者想像一个平滑,无摩擦力的地面及球体进行实验,但这在现实(或暂时)是做不到的。思想实验需求的是想像力,而不是感官。爱因斯坦曾说:“理论的真理在你的心知中,不在你的眼睛里。”伽利略的实验大多数就是思想实验,历史已经证明他并没有从比萨斜塔上同时扔两个铁球来证明亚里士多德的错误。思想实验是一种在人的头脑中进行的理性思维活动,这种思维活动按照实验的格式展开,所以也称为“实验”。在科学日益发展的今天,我们的认识活动越来越远离日常的直观经验和直觉,科学研究活动所需的仪器设备日益纯化、理想化,物化实验有时无法满足科学发展的需要,运用思想实验进行科学研究就成为一种必然。

实验对于自然科学来说,是科学认识的一种最基本的方法。任何实际的实验都是感性物质活动、感性认识活动。科学家、仪器设备、考察对象、环境条件都是感性存在与感性直观的对象,构成了现实的科学实践与认知系统。一切物化实验都会受到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以及仪器设备的操作等限制,因此,就会使所要考查对象的有关因素不能达到绝对的简化、纯化,达不到预期的目的。为了克服、超越物化实验的各种限制,科学家在自己的认知活动中常常利用思想实验来解决问题。思想实验的内涵思想实验是科学家在头脑中设计和构造出一套纯粹的、理想化的仪器设备和研究对象,并对它进行纯粹的理想化的实验操作和控制,使与实验对象的某些因素以绝对简化、纯化、被设定、限制的形式表现出来;然后通过对这种理想化对象的感知和描述,发现和获取科学事实与自然规律的思维活动。思想实验在爱因斯坦那里得到了高度综合和充分发展,被叫做思想实验和理想实验。后来,有人把它称为“抽象实验”、“假想思想”、“思想实验”和“理想实验”等等。

思想实验早在古代就已经有了萌芽,古希腊科学家阿基米德在研究面积和体积时,总是先作一种思想上的“实验”。“想象把用均匀材料切成一定形状的平面物体通过称量,以测量它的面积,这样就对它们的关系有所了解,然后再从数学上进行证明。”([]斯蒂芬•F•梅森.自然科学史.上海外国自然科学哲学著作编译组.上海人民出版社.西历1977.40-41)西历前5世纪,芝诺用思想实验论证了“阿基里追龟”、“飞矢不动”等命题。思想实验在中国也有人作过,在古代庄子的《天下篇》中,就有“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这样的例子,来论证物质的无限可分。思想实验最初主要从物理学中发展起来,这与物理学主要始于研究宏观物体的运动有关,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研究大都是思想实验([]恩斯特•马赫.认识与谬误.洪佩郁译.北京:东方出版社,西历2005.169)。到了近代,它逐渐从思辨的形式转变为科学的思想实验。科学的思想实验从伽利略开始,可以说西历17世纪是科学的思想实验的发源时期。到了现代科学时期,因科学探索更广阔更深入,思想实验更加不可或缺。

理想实验与思想实验虽同属抽象的思想实验,但它们之间又有着不同,若混淆两者关系,客观上势必会造成科研的盲目性,使研究者无所适从,甚至会给科学技术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科学史上,对思想实验的两种情况不加区分不乏其例。如超导问题,在未实验以前,普遍认为电阻为零的现象是不可能实现的一种理想化状态。这种认识,在一定程度上一度影响了对它的实践探索。又如爱因斯坦和英费尔德曾构想了一个“单电子衍射”实验,并且认为这是一个理想实验,事实上不可能实现,但这一构想后来被前苏联科学家通过物化实验做成功了。

理想实验是指将实验对象、实验过程理想化,将逻辑思维与直觉、形象思维有机结合突出事物、条件的理想状态,但它在实践中并不存在。这种理想状态无法在物化实验中表现,理想实验的结果只是对客观事实极限的近似值描述。理想实验有别于理想模型。理想模型是通过高度抽象建立起来的描述理想客体的模型。自然科学领域所探讨的现象,有不少是理想化的客体,如质点、绝对刚体、绝对黑体、理想流体、理想溶液等等,这些理想客体模型可以回归到原型。理想实验排除了物化实验中无法排除的干扰,使得研究的问题达到高度的理想化。理想实验的结果虽然可以无限接近客观事实,但在实践中永远无法实现。卡诺热机循环实验,爱因斯坦设想的“双生子佯谬实验”等,都是理想实验。

思想实验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依靠科学原理,通过逻辑推论在头脑中实施的实验活动,它按物化实验的格式展开,主要过程和结果均以逻辑的形式表述。理想实验法是在实验基础上经过概括、抽象、推理得出规律的一种研究问题的方法。但得出的规律却又不能用实验直接验证,是科学家们为了解决科学理论中的某些难题,以原有的理论知识(如原理、定理、定律等)作为思想实验的“材料”,提出解决这些难题的设想作为理想实验的目标,并在想象中给出这些实验“材料”产生“相互作用”所需要的条件,然后,按照严格的逻辑思维操作方法去“处理”这些思想实验的“材料”,从而得出一系列反映客观物质规律的新原理,新定律,使科学难题得到解决,推动科学的发展。理想实验又称推理法。推理法又称理想实验法,是在实验基础上经过概括、抽象、推理得出规律的一种研究问题的方法。科学推理法,即理想实验法(实验推理法)。例如,伽利略斜面实验、推导出声音不能在真空中传播、推导出牛顿第一定律、推导出电荷的种类……

“恆有,欲以观其徼”:物,欲以物观其徼(求,取,求取要求,需要需求循;履行;理则,逻辑边界,界限,范围程度限度;度;依归);总是辩证统一的以务实、实验、实证的方法探索研究笃行实践,掌握适度原则把握分寸解决实际问题。

徼:求,取,求取要求,需要需求;巡察,巡查,巡逻辑查;徼循;循;履行;理则,逻辑边界,界限,范围程度限度;度;依归

界限:不同事物的分界;限度;限制,范围。限度:范围的极限;最高或最低的数量或程度。

履行:行走;巡行、巡视;实行,执行;行为;德行;履历。

实行:实际的行动;用行动来实现理论、纲领、政策、计划等;犹德行,操行。

行为:受思想支配而表现出来的活动。

实践:实行,履行;指改造社会和自然的有意识的活动。

:巡查;巡逻警戒。

:通“巡”,巡视;考察,检查,省察;寻找;顺着,沿着;依序;仿效;沿袭;按照,依照;遵,遵守,遵循;良,善,好 。

逻辑:思维的规律;客观的规律性;顺理成章;符合规律;指逻辑学;理则。

理则:逻辑;原理法则;道理法则。

逻辑就是思维的规律,规则。逻辑学就是关于思维规律的学说。有逻辑和逻辑学两个概念通用。逻辑学又被称为理学、理则学、名学、刑名之学等。狭义上逻辑既指思维的规律,也指研究思维规律的学科即逻辑学。广义上逻辑泛指规律,包括思维规律客观规律。逻辑广义上指:客观事物的规律性;某种理论、观点、行为方式;思维的规律,规则;逻辑学。逻辑包括形式逻辑数理逻辑(符号逻辑 ,形式逻辑包括归纳逻辑演绎逻辑

逻辑就是事情的因果规律,逻辑学就是关于思维规律的学说。有时逻辑和逻辑学两个概念通用。从狭义来讲,逻辑就是指形式逻辑或抽象逻辑,是指人的抽象思维的逻辑;广义来讲,逻辑还包括具象逻辑,即人的整体思维的逻辑。逻辑(理则学),源自古典希腊语 (logos),最初的意思是“词语”或“言语”,(引申出意思“思维”或“推理”)。严复译《穆勒名学》,将其意译为“名学”,音译为“逻辑”;因为该词是由日制汉语“伦理”一词分拆而来,所以日语还把它译为“伦理学”。传统上,逻辑被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来研究。西历十九世纪中期以来,逻辑经常在数学和计算机科学中研究。逻辑的范围非常广阔,从核心主题如对谬论和悖论的研究,到专门的推理分析如或然正确的推理和涉及因果关系的论证。

务实是指研究和讨论完成某项工作的具体办法。务实:从事实际工作;研究讨论具体问题;讲究实际;致力于实在的或具体的事情。务实,与生产、操作、实施、组织、产品、营销、业绩、利润、效益、事务等有关的东西,属于硬管理范畴。务实是将决策变成现实的过程。没有必要的务虚,就没有决策的科学性。科学的务虚有助于认清形势,把握趋势,少走弯路,提高效率。创造理论、制定路线、提出纲领、确立原则的工作,不是以某一个具体事物为对象,它要从具体实际出发,又要离开感性的具体,舍弃具体事物的特殊性,抽象出事物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因而被称为“务虚”。真理主要是以理论的形态存在的,求真,主要是一种理论工作,因而是一种务虚的工作,它同务实不是相互排斥,而是相互依赖的。

实证方法,最早由法国社会学家孔德(Auguste Comte)在他的《实证哲学教程》中提出,其特征是以观察到事实为基础,精确地表述事实。实证方法对后来的实证主义产生了很大影响,并把它发展为“命题的意义就在于证实它的方法”,而后又将证实改为确证,对“可证实性”加以区分。实证方法是科学思维方法中比较古老的一种方法,是随着现代欧美哲学而兴起的。现代欧美……实证方法,就是体现“实证”五个方面要求的方法。换言之,实证方法是指揭示现象之间现实的、有用的、可靠的、确切的、肯定的联系。

  实验,指的是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之一。根据科学研究的目的,尽可能的排除外界的影响,突出主要因素并利用一些专门的仪器设备,而人为的变革、控制或模拟研究对象,使某一些事物(或过程)发生或再现,从而认识自然现象、自然性质、自然规律。

实验:设计来检验一个理论或证实一种假设而进行的一系列操作或活动;指实验的工作。实验,区别于试验。

“试验”指的是在未知事物,或对别人已知的某种事物而在自己未知的时候,为了了解它的性能或者结果而进行的试探性操作。

实验是为了解决文化、政治、经济及其社会、自然问题,而在其对应的科学研究中用来检验某种新的假说、假设、原理、理论或者验证某种已经存在的假说、假设、原理、理论而进行的明确、具体、可操作、有数据、有算法、有责任的技术操作行为。通常实验要预设“实验目的”、“实验环境”,进行“实验操作”,最终以“实验报告”的新闻形式发表“实验结果”。

  1)实验:(1)实际的效验。

 王充 《论衡•遭虎》:“等类众多,行事比肩,略举较著,以定实验也。”

  2)实际的经验。

 颜之推《颜氏家训•归心》:“昔在江南,不信有千人氊帐;及来河北,不信有二万斛船:皆实验也。”

  3)为了检验某种科学理论或假设而进行某种操作或从事某种活动。

  梁启超《泰西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第一章:“甲派主实验,乙派主推理,丙派执其中庸,所以有异同者在於此。”

胡适《实验主义》六:“有时候,一种假设的意思,不容易证明,因为这种假设的证明所需要的情形平常不容易遇着,必须特地造出这种情形,方才可以试验那种假设的是非。凡科学上的证明,大概都是这一种,我们叫做‘实验’。”

  4)引申指实验的工作。如:做实验;化学实验。

异名:名称不同,不同的名称;别称,别名;各自占有不同的名分;各自占有不同的范畴。

名:以私人名义占有,此处指范畴;名分,占有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

范畴:最一般的概念,这些概念反映着客观现实现象的基本性质和规律性以及规定着一个时代的科学理论思维的特点。物质、运动、意识、质和量、原因和结果、可能性和现实、自由和必然性等,所有这些都是范畴的例子。分析范畴是哲学的最重要的任务之一。范畴是已经经过无数次实践的证明,并已经内化、积淀为人类思维成果,是人类思维成果高级形态中具有高度概括性、结构稳定的基本概念,如:单一、特殊、普遍、形式、内容、本质、现象、原因、结果、必然性、偶然性、可能性、现实性等等,具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范畴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概念。在哲学中,范畴概念被用于对所有存在的最广义的分类。比如说时间,空间,数量,质量,关系等都是范畴。在分类学中,范畴是最高层次的类的统称。范畴既不同于学术界对于学问按照学科的分门别类,又有别于百科全书式的以自然和人类为中心的对知识的分类;范畴论是着眼于存在的本质区别的哲学分类系统,因而范畴论属于形而上学的本体论分支。范畴反映事物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概念,人类理性思维的逻辑形式。范畴是人类在一定历史时代理论思维发展水平的指示器,是帮助人们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各门具体科学都有各自的范畴体系。哲学范畴不同于各门具体科学的基本概念,它不是某一领域、某一方面或某一问题的反映,而是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过程最本质、最普遍的联系的反映。哲学范畴对各门具体科学具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

  玄:(象形。小篆字,下端象单绞的丝,上端是丝绞上的系带,表示作染丝用的丝结);玄德,证道,悟道,修道;推究;辩证法;深,厚;原;清静;道家的学说;道教。

原:推究;起源;根本;根由。推究:审问查究;推求研究;探索。探索:多方寻求答案,多方寻求解决问题的答案;研究;搜查。探索,指研究未知事物的精神,或指对事物进行搜查的行为,或指多方寻求答案的过程。

玄字本意:搓线、编草绳,最后笔画,那一点就是新续的草。道者,万物之奥主也,善人之保也,不善人之所保也。遵纪守法循律依理是因附大道的襁褓(纽带)。“保”字的本义相当于“抱”,引申为护理、抚养、养育之义,进一步引申为保护、保佑、守卫等义。“保”通“緥”,保护婴儿的包裹衣。大道为宇宙万物之母,为万物依归的奥主,为德(循道循理循法)者的保护者,亡德(亡道、失理、弃法)者的所有者。怀德大者,比如受道保佑的元婴冀求知(得;守;服;为)物,因附于知(得;守;服;为)道(大、大宗、大本、本元、始基、无、夷希微、场);已经知道,得以知物;已经知物,复依归大道,是为玄德。

老子在《道德经》中用了“玄”字,用了“绳”字,用了“纪”字,用了“网”字。

统:(形声。从糸( mì),充声。本义:丝的头绪);纪,纲纪,准则;首领;本,根源,本源;治理;管理,管辖;主管;统领,率领;总起来;总括;合而为一;统一;表示范围,相当于“通通”、“全”、“全部”。

纪: (形声。从糸( mì),表示与线丝有关,己声。本义:散丝的头绪);理;开端,头绪;要领;纲领;纲纪;纪律;终极;处理;治理;通“记”,记录,记载。

纲:(形声。从糸( mì),表示与线丝有关,冈声。本义:提网的总绳);事物的关键部分,事理的要领;纲维;法度。

维:(形声。从糸( mì),隹( zhu)声。本义:系物的大绳);关键;网;连接;系;想;思考,计度;维持,维系;保持,保全。

索:(会意。意为用绳子把木头束起。于省吾认为是绳索。本义:大绳子);泛指各种绳索;法度;搜索,寻求,探索;挑选;求取,讨取;须,应,得。绳:(形声。从糸( mì),蝇省声。本义:绳子);索;墨线,引申指标准,再引申指按一定标准去制裁;准则;法度;衡量;纠正;约束;制裁;直的;正的。

网:(象形。“网”捕鸟兽的叫“网”,捕鱼的叫罟。笼统地说,两字没有不同。本义:捕鱼鳖鸟兽的工具);用绳线等结成的捕鱼捉鸟的器具;泛指状如网的东西;像网一样纵横交错的组织或系统;法律,法令,法网;指周密的组织或系统;搜罗;收容。网,法网。——《正字通》又如:网密(比喻法令严密);网禁(法令);网辟(指律令)。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大法(自然法、母法、道法、道纪、始制、大制)恢宏大度,恢宏大度而无所不包。

理清头绪,把握要领,搓线编绳结网,由玄到绳再到网的变化,说明玄字就是变化的意思,等同于易经的易字,等同于辩证法,是总结自然规律的法门。自然界的基本单元或许是很小很小的线状的“弦”(包括有端点的“开弦”和圈状的“闭弦”或闭合弦)。弦的不同振动和运动就产生出各种不同的基本粒子,能量与物质是可以转化的。“绳”字的绞丝偏旁,说明了它是由草、麻或丝、绞合编成的。绳,除了解作名词(绳索)之外,还常以其功用引申出“约束、捆绑、限制”等意思。绳之以法,以法律为准绳。“绳”即准绳,名词动用,意为衡量,法是准则。结绳为网,网罗天下,网罗万物。网罗,指捕捉鱼鸟的器具;比喻法令、法网;搜求、罗致;搜罗,包容。

有计划和有系统的搜罗收集、分析与解释资料,对事物真相、性质、规律等进行的无穷尽的探究(探索研究)。探究:探索研究。科学探究可以有双层含义:一是指科学家的探究活动,一是指学生的探究性学习。科学探究一般步骤:提出问题;建立假设;设计实验方案;收集事实与证据;检验假设;交流。探索:搜查;多方寻求答案;研究。研究:钻研;探索;仔细询问;考虑或商讨[意见、问题]。“研”指审查、细磨;“究”是指穷尽、追根求底。研究是主动寻求根本性原因与更高可靠性依据,从而为提高事业或功利的可靠性和稳健性而做的工作。“研究”一词常被用来描述关于一个特殊主题的资讯收集。利用有计划与有系统的资料收集、分析和解释的方法,获得解决问题的过程。研究是主动和系统方式的过程,是为了发现、解释或校正事实、事件、行为、理论,或把这样事实、法则或理论作出实际应用。研究是应用科学的方法探求问题答案的一种过程,因为有计划和有系统的收集、分析与解释资料的方法,正是科学所强调的方法。基本研究,又被称为基础研究、纯粹研究。应用研究是将基础研究所产生的知识,设法应用到解决人类实际的问题上。现在常见的应用研究的范畴包括:电子、资讯科技、电脑技术、应用科学等。一般的学术及工业的机构会进行应用研究。区分的错误试探性研究:发掘问题、弄清问题;建设性研究:为问题提供解决方法;经验性研究:为解决方法的可能性提供实质证据。学者常用的研究方法有:行动研究;实验;个案研究;参与者观察;经验和直觉;面谈;调查;统计分析;数学模型及模拟;原文分析;分类;制作地图;符号论;线索分析。虽然研究题目各异,一般研究过程如下:确立主题;确立命题;概念上的定义;运作上的定义;搜集数据;分析数据;结论,审查命题;大众常常误解以上的过程可以证明命题成立,实际上只可以直接证明命题不成立。证明命题成立是需要反覆的测试和验证。

众玅:一切深奥玄妙的道理一切道理,一切法则,一切法则道理;借指道教。玅:道理,事理,真理,原理、场论、法则、规律。道理:大理,道法,大法,自然法;法则;事理,事法;事物的规律;规矩;情理;理由;处理事情的办法、打算;阐扬称说某种教义;道术;法力。法则:规律;规范;制度,法度;准则,规则;榜样,表率;效法;法术。法则也叫规律,规律亦称法则。规律和本质是同等程度的概念,都是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深藏于现象背后并决定或支配现象的方面。本质是指事物的内部联系,由事物的内部矛盾所构成;而规律则是就事物的发展过程而言,指同一类现象的本质关系或本质之间的稳定联系,它是千变万化的现象世界的相对静止的内容。规律是反复起作用的,只要具备必要的条件,合乎规律的现象就必然重复出现。规律:事物之间的内在的本质联系;自然界和社会诸现象之间必然、本质、稳定和反复出现的关系;事物之间的内在的必然联系,决定着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向。世界上的事物、现象千差万别,它们都有各自的互不相同的规律,从其根本内容来说可分为自然规律、社会规律和思维规律。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在其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都遵循其固有的规律。不管人们承认不承认,规律(法则)总是以其必然性起着作用。法则=真理:这个世界任何物质都受规律约束,彼此对立又互相联系统一。真理,即永恒不变唯真正理。真理亦可分为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即绝对真理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广义的道理;相对真理是在特定条件下成立的有局限性的道理。真理,最纯真,最符合实际的道理,即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头脑中的正确反映。真理也是哲学名词,它指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们意识中的正确反映,科学则是由实践检验且无限趋近于真理的方法。

 门:出入口;房屋、围墙、车船等的出入口;水路、陆路必经的出入口;形状或作用像门的事物门径,法门

门径:亦作“门逕 ”;当门的小路;做事的途径、方法、窍门。门径,亦作“ 门迳 ”,是指门前的小路,亦有做事的途径、方法、窍门之意。

法门:修行者入道的门径众生入道的门径;引申指一切方法、途径;今泛指修德、治学或作事的途径

事物,指客观存在于自然界的一切物体或现象。

事物:客观存在于自然界的一切物体或现象;事务;事情;尘世;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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