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人不能结婚,没外债、征信问题,却会法院被拍卖唯一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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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房产观点 |
哪种人最不能结婚?有大额外债是不是直接一票否决呢?
网上很多人告诉你,对于外债很简单。直接查人就可以,而且不用找人帮忙,你可以自己动手搞定。然后你照做去查了对方征信、查中国执行信息网、裁判文书网全部OK。
但这真的就OK了吗?
今天我们讲一种隐形债务,大到普通人无法预估的程度。那就是担保。
普通外债,别人根据你的还款能力借钱给你。担保,你是个还款备胎,出借人是根据借款人情况进行借款。担保就额外加层保险。不少担保还是人情担保,也就是担保方虽然没拿一分钱好处,但在担保方签字,依然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对于普通外债,一般还能有所判断,对于担保,不仅不爆雷之前毫无痕迹可查,而且暴雷后数额往往会让你大吃一惊,每月收入五千元,却背上几百万的债务,一辈子都还不清。
丈夫小帅对外担保暴雷后,债权人丧彪找上门要求还钱,发现丧彪确实手头没钱,但是有一套与小美的婚房。于是便通过法院对该房屋进行强制执行。
妻子小美知道后,就开始积极填坑。小美向法院提出三点,
第一,房产属于父亲的共同财产,小美对案涉房产享有民事权益。
第二,小美请求确认其对案涉房产享有1/2的份额,因为该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该房屋为小美的唯一房产,拍卖该房产将影响基本生活。
最后,法院全部驳回。小美理由不影响本次强制执行,对于小美一半房产份额确认,法院态度不处理、不影响执行。法院拍卖房屋也会保留小美最基本的权益。
法律最基本保障就是给小美留个几年“远破小”租金。
所以,不充分了解担保人的分量,不要在担保人一栏签自己名字。不然一个不经意的签字就可能导致自己家破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