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女方提,结婚要男方公证将婚前房屋99%给自己才结婚。婚后1月,女方起诉男方过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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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的公证并非赠与合同公证,而是婚前财产约定协议文书签字的公证,灰太狼有权行使撤销权,撤销该协议书。
红太狼对灰太狼的反诉辩称,如果双方之间均认为协议有效,就不存在撤销的问题,因为根据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第32条以及民法典第658条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可撤销的,灰太狼应当继续履行协助义务。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
2019年3月6日,经核准,灰太狼登记成为本市XX路XX弄XX号XX室房屋权利人以及XX路XX弄XX号XX号XX层车位C10权利人,其中2302室房屋建筑面积216.13平方米。
2022年4月18日,灰太狼与红太狼通过微信沟通,灰太狼表示:我明白,的确你的牺牲我用尽余生都不一定能弥补,但我一定会尽十二分努力,我希望宝宝可以认真的想一想,我不着急要答案。红太狼回复:我还是觉得我莫名其妙二婚,一切都不一样,还有一辈子的人牵连外面,还有也要面临二次被出轨……我搞不好净身出户,要么你给我房子,但是我年纪大了,还两个孩子,我值得吗,拿那些补偿,甚至没有补偿。灰太狼表示:前面的我没法改变,我也很想给你一个完美的婚姻,可是我现在已经做不到,对不起让你承受这些,二次出轨是绝对不可能的,不需要你相信,我们可以用法律的武器,小孩子分财产是不可能的,因为再婚之后我们会有孩子,我会绝对以你们为中心和全部。……第二,如果说前期你只有房子和我给你全部的一点点,你可以写要么全部我的财产,要么就写个数我欠你的,比如一个亿在离婚后多少年给清。红太狼回复:那你先离完。
2022年6月13日,灰太狼与红太狼通过微信沟通,红太狼表示:希望你尽快抓紧,等你消息。灰太狼回复:宝宝有这句话我很高兴,因为我是你的首选,我一定快马加鞭。
2022年7月7日,灰太狼与红太狼通过微信沟通,红太狼表示:几号完成,最后的日子,22号如何,周五?所有。没希望我也不想耗了。灰太狼回复:宝贝21号拿证,然后马上弄房子,还有合约。……我意思我21号不是拿证吗,然后不是给你的东西马上办嘛,这不是我说了算的多久,我铁了心和你在一起,需要多久反正我会回去马上找律师起草,一刻不停那种,你看行吗。
2022年7月21日,灰太狼(甲方)与红太狼(乙方)签订《协议书》,内容为:甲乙双方经过恋爱,准备结婚。为了保护甲方乙方的婚后权益和更好的婚姻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双方财产问题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婚前有如下财产:登记在甲方名下的坐落于上海市XX路XX弄XX号XX室及XX号XX层车位C10的不动产[不动产证书编号:沪(2019)徐字不动产权第XXXXXX号]。上述不动产在甲、乙双方登记结婚后,为甲乙双方按份共有,其中甲方占1%的产权份额,乙方占99%的产权份额。甲方承诺:甲、乙双方领取结婚证后7天内将和乙方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过户手续。第二条,甲方和乙方的义务,1、甲方承诺上述不动产上无任何抵押或第三方权利。2、乙方签订本协议后将积极配合甲方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过户手续。第三条,违约责任,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乙方不能实际获得上述不动产的99%的产权份额,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上述不动产现有价值的99%作为违约赔偿,且乙方有权向甲方主张其全部损失,包括并不限于乙方在维权过程中一切的支出(如律师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第四条,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第五条,如双方对上述条款有变更和补充,可另行协议。第六条,本协议书自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海市东方公证处留存一份。
同日,灰太狼、红太狼共同向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以下简称公证处)申请办理上述《协议书》公证,申请公证事项:婚前财产约定协议。
同日,红太狼签署《承诺书》,主要内容为:我与灰太狼于2022年7月21日向公证处申请办理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我已明确知晓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法律意义及法律后果,如我与灰太狼发生纠纷并向法院起诉,法院未按上述协议书约定的内容支持我方诉讼请求,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同日,灰太狼、红太狼在公证处《询问笔录》中表示:我们在12、13年左右已订婚,当中出现其他状况,未登记结婚,所以想对房产进行明确约定,对女方有所保障,系双方自愿。询问笔录尾部附法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2022年7月22日,红太狼与灰太狼登记结婚。
2022年8月3日,公证处作出(2022)沪东证字第3934号公证书,主要内容为:公证事项协议书,经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了前面的《协议书》。双方分别具有签订该协议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兹证明甲方灰太狼和乙方红太狼于2022年7月21日在上海市,签订了前面的《协议书》,该协议自2022年7月21日成立。上述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该协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为本案诉讼,红太狼支付律师费15万元。
另查明,2017年3月8日,灰太狼与案外人全某登记结婚。2022年7月21日,灰太狼与全某登记离婚。
2022年7月29日,公证处作出(2022)沪东证字第3932号公证书(以下简称3932号公证书),就灰太狼与全某离婚财产约定协议进行公证,根据3932号公证书记载:2022年7月21日,灰太狼(甲方)与全某(乙方)签订《协议书》,主要内容为:甲乙双方已于2022年7月21日在上海市XX局登记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未约定位于上海市XX路XX弄XX号XX室及XX号XX层车位C10之不动产产权归属,现双方友好协商,就该财产达成如下协议:一、位于上海市XX路XX弄XX号XX室及XX号XX层车位C10之不动产的产权均归甲方灰太狼一人所有,乙方全某不能要求进行分割。
以上事实,除当事人陈述一致外,另有协议书、公证书、承诺书、结婚证、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实,经庭审质证,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首先,根据现有证据,红太狼与灰太狼签订的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其次,根据红太狼与灰太狼签订协议书第一条可看出,双方约定:灰太狼在婚后将其所有系争不动产变更过户登记为双方按份共有(其中红太狼占99%产权份额、灰太狼占1%产权份额)。基于系争房屋来源等因素,本院认定灰太狼与红太狼在上述协议书中就系争不动产产权的约定是建立在双方结婚基础上的一种赠与。
再次,红太狼与灰太狼签订的协议书虽经公证,但3934号公证书关于公证事项明确为协议书,故本院认定经公证的协议书虽具有赠与内容,但并不完全等同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最后,因系争不动产并未过户登记,协议书亦非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故灰太狼可以撤销上述协议书中的房屋赠与。
综上,现灰太狼明确表示不同意履行协议书中关于赠与的约定,故本院对红太狼要求灰太狼继续履行3934号公证的协议书、办理系争不动产过户、变更登记的诉请不予支持。关于红太狼主张律师费的诉请,由于本案系因灰太狼不履行协议书内容所致,故本院酌定支持红太狼律师费损失5万元。
关于灰太狼要求撤销协议书的反诉请求,如上所述,协议书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灰太狼要求撤销协议书,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本诉案件受理费负担问题,考虑到红太狼系基于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向本院起诉,并非无任何依据,故对于本诉案件受理费,本院认定双方各半负担。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第八条、第六百五十七条、第六百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灰太狼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红太狼律师费损失5万元;
二、驳回红太狼其余诉讼请求;
三、驳回灰太狼的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267,550元,由红太狼负担133,775元、灰太狼负担133,775元;反诉案件受理费133,775元,由灰太狼负担;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红太狼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 尹学新
审判员 杨 锋
审判员 李 理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张贻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