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仲考论
(2022-09-26 18:33:48)西周铜器铭文中常见“公仲”,本文拟对有关铜器铭文进行系联分析,探讨公仲的身份。为方便讨论,先将与公仲有关诸器铭释写如下:
1.南宫乎钟(《集成》1.181[1,2],《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以下简称《图像集成》〕第15495号[3]) 西周晚期(宣王)
司徒南宫乎作大林协钟,兹钟名曰无。先祖南公、亚祖公仲必父之家,天子其万年眉寿,永保四方,配皇天。乎拜手稽首,敢对扬天子丕显鲁休,用作朕皇祖南公、亚祖公仲……。
2.南方追孝鼎(《图像集成》第02037号[4]251) 西周早期(昭王)
南方追孝作公仲宝尊彝,子子孙永宝。
3.亳鼎(《集成》5.2654[1,2],《图像集成》第02226号[4]444) 西周早期后段
公侯锡亳杞土、麇土、禾、禾,亳敢对公仲休,用作尊鼎。
4.簋(《集成》16.10581[1,2],《图像集成》第04950号[5]283) 西周早期后段
唯八月甲申,公仲在宗周,锡贝五朋,用作父辛尊彝,。
5.厝觯(《集成》12.6509,《图像集成》第10652号[6]467) 西周早期后段
乙丑,厝锡贝于公仲,用作宝尊彝。
6.庶觯(公仲觯)(《集成》12.6510[1,2],《图像集成》第10653号[6]468) 西周早期后段
乙丑,公仲锡庶贝十朋,庶用作宝尊彝
7.公仲簋[7] 西周早期(昭王)
公仲作公姊宝簋,其万年用。
下面进行分析。
首先,例1的“南宫乎”系周宣王时人,据铭文来看,他时任周王朝的司徒之职。据其本人追溯,其先祖、亚祖分别系“南公”和“公仲必父”,“南公”应即见于湖北随州文峰塔M1所出曾侯与编钟(M13、5)[8]及叶家山M111出土的方座簋(M11167)[9]的周初曾国的立国之君“南公”(见笔者未刊稿《出土古文字資料所见西周时期的“南宫”及相关问题》《由叶家山M107所出“西宫”铭文谈曾国的族源问题》)。南宫乎为南宫氏之人,他的祖先为“南公”,可知其先祖应系南宫后裔未随其至南土就封而留在王朝任职者,这与康王时期大盂鼎(《集成》5.2837)的器主盂的情形完全相同,南宫乎或即盂的后裔。铭文云“亚祖公仲”,可知“公仲”约为西周早期人,或即“南公”之后的第二代曾侯。
例2南方追孝鼎铭曰“南方追孝作公仲宝尊彝”,按照一般的理解,本铭的“南方追孝”或系作器者,其实不然。“追孝”一词两周金文屡见,不过通常的格式多是“某某作器,用追孝……”之类,而鲜有例外者。但确有例外者,如史伯硕父鼎(《集成》5.2777)铭作“史伯硕父追孝于朕皇考仲、皇母泉女尊鼎”,或可证成以上推断。因此,为避免误解,鼎铭或可断读作“南方追孝,作公仲宝尊彝,子子孙永宝”。“南方”系作器者,“南”系其国族名,“方”为其名。“公仲”应系其祖考。鼎之时代,或断为西周中期前段[4]251。该鼎直口方唇,双立耳,下腹向外倾垂,三柱足上粗下细。颈部饰垂冠回首尾上卷的夔龙纹,以云雷纹填地。这种形制和纹饰的鼎,属王世民等《西周青铜器分期断代研究》中鼎的型3式[10]29—31,时代较早者可早至西周早期后段,如与此鼎形制相近的鼎[11](《图像集成》第02340号[12])等。鼎铭部分文字如“公”字的写法,明显系西周早期的风格。总之,作器者“南方”应系西周早期后段或西周中期前段人,即昭穆时人。因此,从时代及称谓上看,本铭的“公仲”,与上述南宫乎钟的“公仲”应系同一人。
传世有一件母簋(《集成》7.3845,《图像集成》第0802号[5]89),其铭文作
母作南旁宝簋,子子孙孙其永宝用。
簋的时代一般定为西周晚期[13][5]89。该簋窄沿方唇,下腹收敛,圈足沿外侈,下沿有边圈。兽首双耳,下有垂珥。通体饰瓦纹。属王世民等《西周青铜器分期断代研究》中簋的型3式[10]58—67。这种型式的簋,时代一般都在西周中期之前,较晚者也在恭王前后。该簋形制较为罕见,目前缺乏形制近同可明确对比的器物,但从其双耳及垂珥的形制来看,大概不会晚到西周晚期,至迟也应在西周中期前段,甚至可能早到西周早期后段。从时代上来讲,簋铭的“南旁”,很可能与上述南方追孝鼎的“南方”系同一人。
例3亳鼎铭曰“公侯锡亳杞土、麇土、禾、禾,亳敢对公仲休,用作尊鼎”,或将本铭的“公侯”与“公仲”视作二人,分别指亳的族长和长辈[14]。恐非是。从上下文和有关金文文例来看,这里的“公侯”与“公仲”应系一人,“侯”系爵称,“仲”为排行。“公仲”又称“公侯”,则印证了上述其为第二代曾侯的判断。
首任曾侯南宫,我们曾据传世的叔鼎(《集成》4.2342)铭“叔肇作南宫宝尊”推定其卒于康王时(见笔者未刊稿《“宫伯”“西宫”召公考——兼谈召公诸子铜器》)。然则公仲当为康、昭时人,这与上揭有关公仲的铜器时代皆为西周早期后段到西周中期前段正相符合。
上揭南方或南旁既为公仲之后,亦即南宫氏,则其氏称省作“南”,也就不难理解了。
公仲为曾侯,为何又赐予亳“杞土、麇土、禾、禾”呢?推测公仲不但任曾侯,还曾在王朝兼任职务,这在西周时期是很常见的现象,不赘述。
例4的簋铭曰“公仲在宗周,锡贝五朋”,铭文特别提到公仲在宗周赐其贝,或可印证上述公仲同时在王朝兼职的有关推测。endprint
例5厝觯云“厝锡贝于公仲”,例6庶觯曰“公仲锡庶贝十朋”,此二觯系1974年北京房山琉璃河西周墓地M251出土(M2518、M2519)[15],器主或系燕国贵族。两件觯铭文所提到的“公仲”应系一人,当无问题。从时代上讲,这个“公仲”或即上述簋及南宫乎钟铭文等所云之“公仲”。公仲为周王子南宫之子,与召公之后燕国贵族为宗亲,故其作为王朝大臣,赏赐召公之后贝等物,也很好理解。
例7公仲簋过去一般将其时代定为西周中期前段[7],据其铭文字体尤其是“公”等字的写法来看,应系西周早期后段,约昭王时器。簋铭曰“公仲作公姊宝簋”,从时代看,本铭的“公仲”与上揭诸公仲应系同人。或谓“公姊”为公仲的姐姐[7],或可从。
综上,通过有关铜器铭文的系联和分析,可知“公仲”应系康、昭时人,系“南公”子,为第二代曾侯,还曾在王朝兼任职务。南方为其子,系昭、穆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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