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家庭教育中的自然惩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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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孩子对父母的教育总是听不进去,打也好,骂也好,就是不听父母管教,这时我们可以考虑用法国教育家鲁索提出的“自然后果惩罚法”。即让孩子承担行为的后果。例如孩子起床总是慢腾腾,要父母去拉才能起得来。这时就让他迟到一次,让他领受迟到的滋味。这就是自然惩治法。如果将他骂一顿,但仍然等着他,这是人为惩罚。又如自家的孩子将别的孩子的手弄破了,自然惩治法就是让孩子自己对错误负责,由他自己来品尝失去朋友的痛苦。生活中经验是不断积累的,做父母的不也是这样成长起来的吗。 对一个孩子说,失败并不全是坏事。人们常说,吃一暂,长一智,许多智慧是通过失败才能得到的。
这种自然惩罚的方式有利于产生正确的因果关系。经过多次的、一贯的这些经历,孩子就会懂得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会有什么后果,会从经验中作出判断。一个孩子体验了错误给自己引起的麻烦,比如拖沓使他得不到心灵的满足,粗心大意使他失去应得的分数,他就不只能深刻感受到那些后果,还能明白因果关系,而在这种情况下,人为的惩罚只会让他失去好坏行为的根本教育。
自然惩罚的另一个好处还在于他是完全公正的。在受到自然惩罚时一般不会感到委屈,而受到人为惩罚时,则多少会有委屈感,因为人为惩罚常常被放大。一个不爱护衣服,总把衣服弄脏的孩子,按自然惩罚只是让他去洗衣,或是因为衣服脏而无法去别人家里或去游玩,他一般会把这苦头的原困归结为自己的过错。相反如果大人一味责罚,他可能会认为不公。
自然惩罚还有一个好处,可以使父母和孩子都不易愤怒而对立。在这种办法下,容易形成比较自然、理性的亲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