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胡友峰——“生态公民”与生态美学的理论构建
(2025-02-09 10:09:57)
生态公民与生态美学是关于主体生存问题的一体两面,生态美学为“公民的生态化”提供了审美化的解决方式,也在“生态的公民化”推动下向实践层面不断深化。“公民的生态化”作为生态公民的生成语境,实现了生态文明时代对公民概念的生态化拓展。生态公民与环境美学是生态世界观在伦理学与美学领域内的具体表现,自然审美体验构成了生态公民伦理认同的深层话语,环境美学对生态公民的关注,揭示出生态公民在美学领域的介入路径。然而,将生态公民仅仅作为身份立场而非方法论原则,致使环境美学无法真正解决生态问题。化解生态危机需要以“生态的公民化”为导向,将生态公民作为一种方法论原则内化于生态美学的理论构建之中,一方面以生态审美为基点重新发现人的生态本性,以主体性的生态重构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另一方面将生态美学纳入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逻辑之中,推动生态美学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审美理想向具体的生态审美实践转化,以人在生态维度上的现代化引领生态文明与美丽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
20世纪以来,环境伦理意识逐渐从自然科学领域渗透到文学艺术、公共政治乃至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生态公民”也从一个环境伦理学概念进入人文学术的整体话语之中。生态公民是指以生态人文主义精神为内核,具有良好生态素养,积极履行对生态环境的责任与义务,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最终目标的公民。生态公民理论意图将生态问题置于伦理学与政治学双重语境下,对围绕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而产生的普遍性的公民权利与义务进行界定,以“公民”与“生态”两个概念的结合为当下时代的绿色变革提供内源性动力。作为伦理学与美学在生态问题下的不同路径,生态公民与生态美学之间的关系一直是隐而不显的。以往对生态公民理论的研究,多集中于知识性的概念梳理或者实践性的规范制定,以此推动社会组织形态与个体生活方式的转型,却忽略了生态公民在生态意识的培养与生态自我的实现上的内在潜能。事实上,生态公民与生态美学的理论构建呈现伴生关系,生态公民意识的形成,不仅离不开审美观念对个体生态意识的培养,更会对美学形态的塑造带来深刻的影响。既然如此,生态公民与生态美学呈现何种内在关联?生态公民的理论进展对生态美学的建构又将产生何种影响?基于上述问题对生态公民理论进行梳理,不仅能够为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提供不同的理论向度,也将填补生态美学在实践维度上的空白,更加清晰地勾勒生态美学理论构建的思想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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