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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会典——承袭

(2023-10-30 10:31:00)
标签:

随笔

原创

分类: 赏析札记

承袭

明成化十七年奏准:

武职绝嗣、旁枝不许袭。

如已袭者,不许再袭。

义男女婿诈冒承袭不改正者照例治罪。

《大明会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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