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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会典——承袭
(2023-10-30 10:31:00)
标签:
随笔
原创
分类:
赏析札记
承袭
明成化十七年奏准:
武职绝嗣、旁枝不许袭。
如已袭者,不许再袭。
义男女婿诈冒承袭不改正者照例治罪。
《大明会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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