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深化改革攻坚持续激发内生活力动力
(2023-12-11 14:54:43)改革,是搞好国有企业的关键一招。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解决了大量体制机制性问题,有力提升了国有企业活力效率。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国有企业党委研究决定、前置研究讨论事项和负面事项清单示范文本,省属一级企业全部制定“三张清单”。在全国率先出台《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后评价实施办法》《加强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管理的指导意见》,引导混改企业加快转换经营机制,确保混改成效。同时,省属企业员工市场化公开招聘率和全员绩效考核覆盖率均达100%,各级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并积极推行中长期激励,在18家省属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246家非上市公司备案实施中长期激励试点。
如今,作为省委深改委牵引性改革事项,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已高起点谋划实施,实施方案已于10月27日以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不等不靠抓好改革任务落实落地,省国资委出台《进一步规范和保障省属企业外部董事行权履职的若干措施》,完善外部董事工作报告制度,细化外部董事召集人职责,促进外部董事高质量履职尽责。出台《省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效能评估工作指引》,强化评估考核联动,省属企业员工市场化公开招聘率、全员绩效考核覆盖率、任期制契约化管理覆盖率等常态化保持100%。实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质量提升工程,指导省属企业精准设置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目标,建立“摸高”机制,激发了经理层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