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正式公布
(2022-09-08 09:34:47)数字经济产业是近年来深圳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之一。2021年深圳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总量和占全市GDP比重都位居全国第一。据了解,《条例》立足深圳产业发展实际,以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促进为主线,聚焦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全生命周期和全链条服务进行制度设计。
为进一步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布局,筑牢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基石,《条例》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厘清了数字基础设施的范围,提出统筹推进信息、融合、创新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针对本市重大产业发展需求和应用场景,遵循绿色发展原则,编制本市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条例》指出,市发展改革、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加快数字经济领域高水平科研及产业转化平台建设,支持在未来网络、高端软件等领域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研究中心等。利用财政性资金或者国有资本购置、建设的科技创新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应当建立科学、专业、高效的管理模式,并在保障安全规范的前提下,按照规定向社会开放。
《条例》提出,市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一体化建设。在政务服务、财政、税收、金融、人才、知识产权、土地供应、电力接引以及设施保护等方面完善政策措施,为数字经济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探索利用财政资金、国有资本设立市、区两级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支持通过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数字经济产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
《条例》提出,加快数字经济领域高水平科研及产业转化平台建设、推进数字经济产学研合作,并规定利用财政性资金或者国有资本购置、建设的科技创新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按照规定向社会开放。推进数字经济相关标准体系建设,鼓励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企业等参与制定数字经济国际规则、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自主制定数字经济团体标准、企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