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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混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22-08-09 14:28:52)

当前推进混改积累了许多经验,但从当前探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际来看,依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四个“风险”。

认识风险

一是概念误区。有些认为推进混改就是搞“私有化”“民营化”和“股权多元化”,带来了推混改必会引发国资流失的担忧,在源头上对混改产生了抵触心理。

二是定位不清。没有从战略层面考虑混改的必要性,主要考虑对现有经营难以为继的子公司引入非公资本开展混改,为混而混,致使混改后难以达到预期改革效果。

三是动机各异。作为国资监管方,通过混改欲达到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确保国资保值增值、优化调节经济结构等目的。作为国企参与方,通过混改引入发展资金“补血”或剥离现有亏损业务、激活现有体制机制等目的;同时又因为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企领导者缺少容错和保护机制,或者因为容错和保护机制反而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国企对推进混改缺少动力。作为非公资本方,通过混改获得与国企同等的政府资源、互补实现自身的发展等目的。动机各异导致各参与方在混改过程中博弈加剧,认识难以统一,加大了混改推进难度。

决策风险

一是伙伴选取风险。当前民营企业在技术、资金和管理等各方面都取得了较大发展,但整体上仍然较弱,在调研的36家企业中无民企500强的非公资本方参与;同时对非公资本方选取困难,非公资本方考虑到交易成本、决策周期等,往往不愿意通过交易平台竞选为合作方,如通过第三方对其开展尽职调查,难以真实有效地反映其发展全貌。

二是资产定价风险。如何合理定价是推进混改的关键,国有资产定价偏高或民营资产定价偏低会降低民企进入信心,国有资产定价偏低或民营资产定价偏高则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但因为当前评估交易机制不完善、评估机构公信力不够、资产评估缺乏统一有效的参考标准等,往往导致资产定价不科学、有失公允,尤其对无形资产和国企自身历史遗留问题的认定,参与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容易埋下风险隐患。

三是进入退出风险。前期一些混改企业因经营业绩不佳导致历年均无分红,国资方和非公资本方均无有效退出机制,一些员工持股计划未能有效实施,各方退出受阻。

监管风险

一是“管资本”职能尚在转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政府推动国资监管向“管资本”转型,2017年上半年国务院转发了《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明确要求调整优化国资监管职能、改进监管方式手段等,但当前有些地方国资系统仍未有效理顺“管资本”的组织结构体系,国企对实施混改的子公司仍按国企模式监管,一方面受混改企业市场化、灵活度不够等“一管就死”的困扰,另一方面陷入国有资产流失等“一放就乱”的监管困境。

二是国资与非公有资本监管重心不同。国资方注重对混改企业强调在制度、流程上的管控,对程序正当性的追求有时以牺牲效益为代价;非公资本方更加注重效益和效率,当程序与效益发展冲突时,往往以效益优先,所以股东方容易产生利益冲突。

治理风险

一是治理结构有待完善。一方面,从母公司层面,内部监督和制衡仍然有待完善,对公司内部生产经营未有全局和实际性掌握,独立董事作用无法有效发挥;监事会不实际参与企业生产经营,很难获取各种信息,监督作用发挥有限;职业经理人处在试点阶段,成效还有待检验。另一方面,在混改公司层面,都建立了“三会”治理结构,但控股公司主要体现大股东意志。

二是职业经理人制度不健全。职业经理人制度还处在试点阶段,市场化的职业经理人选聘机制还不健全,国内职业经理人市场还不成熟,缺乏专业的高素质职业经理人团队;职业经理人团队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容易诱发内部人控制及滋生腐败和不作为现象;在现有国企任期考核机制下,难以建立对职业经理人团队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职业经理人团队会更加注重自身利益,容易忽视员工利益、企业党建、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等社会责任的承担等。

三是员工持股激励未有效发挥。混改前对员工参与持股的意愿调研不充分,导致员工持股未能有效落到实处;持股员工往往追求短期效益,一旦公司短期发生经营亏损,持股员工会想方设法退出股权或干扰正常生产经营,带来管理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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