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差异化”实现工资收入能增能减
(2022-08-05 10:28:02)哈尔滨市国资委坚持以“效益导向、价值驱动”为基本原则,构建收入能增能减的人力资源激励约束机制。
一是工效联动,实施工资总额核定。哈尔滨市国资委实行国有企业工资总额与效益同步联动的决定机制,通过“效益决定、效率调整、水平调控”的模式,坚持效益导向与维护公平相统一,对出资企业工资总额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企业功能定位、行业特点和治理结构,实行差异化的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和决定机制,全面推行备案制和核准制。同时,向出资企业下放工资资源配置权,通过职责、任务、业绩与贡献关联,打破“资历分配”和“新型大锅饭”。目前,13户出资企业中,7家实行备案制,6家实行核准制。
二是加大固浮比,推动阶梯式薪酬。哈尔滨市国资委在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模式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哈尔滨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进一步差异化确定企业副职薪酬分配系数,明确企业副职之间必须拉开差距,不得按同一薪酬分配系数兑现。哈尔滨市国资委指导出资企业,按员工岗位层级和类别,科学设置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比重,合理拉开不同岗位薪酬差距。目前,出资企业各层级管理人员收入差距最高达2倍以上,平均值为1.43倍。
三是刚性兑现,强化激励约束。以业绩考核为依托,以契约合同为依据,严格按照指标完成情况兑现薪酬,对业绩下滑的企业实行降薪。2021年,因疫情影响,出资企业经营业绩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13户企业负责人薪酬同比上年平均下降13%,最高降幅达23%,实现了业绩与薪酬的刚性挂钩,达到了硬约束的目的。指导出资企业健全目标弹性管理机制、正向激励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工资增量向核心骨干及苦脏险累一线倾斜力度,实现薪酬水平与业绩表现相挂钩、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供水集团运用“好人有位置、能人有平台、年轻人有空间、老实人不吃亏”的考核机制,通过综合评价,实现转岗79人、落聘16人,同步将薪酬待遇对应调整,实现“一岗一薪,易岗易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