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2022-04-14 10:25:48)正确监督,就是坚持正确方向、正确方针、正确方式,最根本的是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我们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依法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的职责定位,按照报告“全口径全覆盖”和监督“全过程全方位”的改革任务要求谋划部署各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梳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基本遵循和重要依据。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每年按程序向党中央报告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进展情况和主要工作安排,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有效监督,就是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勇于探索、善于创新,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足用好,让监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制定首个专项监督工作五年规划。根据党中央确定的年度综合报告与专项报告相结合、五年一个周期的报告制度设计,采用五年规划这种方式对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任期内的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作出统筹安排,增强规范性和引导性,确保工作稳步有序扎实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典型调研。围绕各类国有资产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根据不同地方的国有资产禀赋特点,选择典型地区进行实地调研,并结合混合所有制改革、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小切口式专题研究。构建国有资产管理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着眼打通国有资产监督的专业性技术性瓶颈,推动人大监督评价向科学化精准化拓展。持续研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快推进人大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推动建设全口径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2021年,以联网监督系统为依托,首次形成包括25项评价指标的分析材料,服务常委会审议。推进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连续4年商请审计部门提供国有资产领域审计查出问题清单,结合推动实施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整改问责清单制度,强化人大监督的持续效应。建立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专项报告制度,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信息共享,全方位国有资产监督格局初步形成。
依法监督,就是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循法定程序进行监督。坚持制度先行,夯实监督基础。2018年以来,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改革决策的实施意见,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印发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监督五年规划,确定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出台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将党中央的要求转化为法律规范。同时,推动国务院出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健全工作机制,提高监督质量。建立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提前介入报告起草,了解工作进展和推动解决问题;建立常委会预算工委前期预听、专门委员会初步审议、常委会正式审议的监督工作程序,连续4年安排向常委会会议口头报告常委会监督调研报告,加大监督力度;完善人大和政府联合召开工作部署会议的工作方式,统一思想认识,交流工作经验,共同研究问题,增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协同性;加强与地方人大的工作联系,密切工作交流,形成监督工作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