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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是法家学派的代表著作

(2022-06-26 16:58:02)
标签:

韩非

申不害

慎到

商鞅

法家

分类: 百家争鸣

          《韩非子》是法家学派的代表著作

 

《韩非子》是韩非所著、由后人辑集而成的法家学派的代表著作,共20卷,55篇,10万余字。

韩非是战国末期带有唯物主义色彩的哲学家,是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韩非目睹战国后期的韩国贫弱,多次上书韩王,希望有所改变,但其主张始终得不到采纳。韩非便退而著书,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储说》《外储说》《说林》《说难》等文。在这些文章中,韩非宣扬了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

韩非虽口不善辩,然下笔汹涌,鞭辟入里,语言简洁,又不乏生动活泼之态。《韩非子》说理精密,文锋犀利,议论透辟,推证事理,切中要害,构思精巧,描写大胆,语言幽默。韩非用大量寓言故事和历史知识作为论证资料,说明抽象的道理。《韩非子》中有寓言故事300多则,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 “讳疾忌医”、“滥竽充数”、“老马识途”等,这些生动的寓言故事,蕴含着深刻的哲理,给人以智慧和启迪。

韩非总结了前期法家的经验,形成了法、术、势相结合的思想体系,成为博采众长之集大成者。韩非认为,商鞅慎到申不害3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韩非提出三者要紧密结合。法是指健全法制。儒家讲究“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而韩非明确提出“法不阿贵”,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君无为,法无不为”,“以法为本”,则君不必忧;臣不必劳,民能守法,无为而天下治。除了订法以外,还必须要普法、传法,使社会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风气。势指的是权势、权威,要吸取天子弱小而诸侯强大的历史教训,要做到“圣人执要四方来效”,以统一代替分裂,以集权代替割据。术是驾御群臣、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要尊君卑臣,对那些私门势力和权臣,要闭其门,夺其辅,予以坚决铲除。韩非认为,申商学说的最大缺点是没有把法与术结合起来,并且,“申子未尽于术,商君未尽于法”。 ,即权势、权威,法和术必须要有“势”做保证。韩非赞成慎到说的“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的观点,提出“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的论点。

韩非认为要去“五蠹”,防“八奸”。五蠹是指:1、学者(指儒家)。2、言谈者(指纵横家和名家)。3、带剑者(指游侠)。4、患御者(指依附贵族的人)。5、商工之民。这些人是无益于耕战的“邦之虫”,必须铲除。八奸是指:1、同床,指君主妻妾。2、在旁,指君主亲信侍从。3、父兄,指君主的叔侄兄弟。4、养殃,指有意讨好君主的人。5、民萌,指私自散发公财取悦民众的臣下。6、流行,指收买人心制造舆论的臣下。7、威强,指豢养勇徒的臣下。8、四方,指用公财培养个人势力的臣下。要像防贼那样防备这些人。

韩非充分肯定人的认识能力,主张“缘道理”办事,“缘道理以从事者,无不能成”,反之,就必然失败。他还提出要用参验之说作为检验是非的标准,“参”是比较研究,“验”是证实,“循名实以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意思是必须考察名实是否相符才能判断是非,只有通过比较检验才能判断正确与否。“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据之者,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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