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才在网上看了电影《芳华》,能看出来的是电影表达了导演的一种情怀。
其中有一个人挺让我感叹的,就是黄轩饰演的雷锋标兵刘峰。刘峰出身普通家庭,在部队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又乐于助人,负有同情心,用自己良好的表现,年年被评为标兵。后来因为给一个女兵表白,被下放到作战部队。在自卫反击战中,被子弹打断了胳膊。在文工团被解散后,生活的很艰辛。刘峰表白未果没什么了不起,关键是女孩回宿舍哭诉时说了一句话,别人都有追求她的权利,但是刘峰不行,谁让他是活雷锋?
活雷锋,一个标兵,就不能有普通人的感情,就不能给喜欢的人表白?这个逻辑既奇怪又那么真实!变成活雷锋,往高了说是刘峰有很高的道德标准,出让自己的进修机会,熬夜为战友打沙发,但我更愿意理解这是为爱情的付出而选择留在文工团,甚至理解成一个出身普通的人在刷存在感,都不愿意把活雷锋架到神龛上。
往往好人是没有存在感的,出身普通,起点不高,唯一能想到的上升通道就是使劲表现。把自己活成了标兵,活成了活雷锋,活成了一个标志符号,而不是一个人!刘峰变成了太阳和水,没有他不行,却很少有人感激太阳,感激水。在刘峰犯了所谓的错误时,毫不犹豫的被调往连队。就像现在女孩拒绝对方时,最常见借口就是,你是一个好人,真TM讽刺!
普通人不适合待在供桌上,老得端着,太累!所以刘峰在去作战部队前悟到了,然后丢掉了之前获得的各种奖状和奖品,这些东西成了负累!
我宁愿世上多凡人,有各种缺点,有各种毛病,也别去当楷模,当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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