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不公、质量低下是诉讼数量庞大又一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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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最高人民法院深为诉讼数量高居不下所困扰。基层法官超负荷工作、“案多人少”等问题,持续困扰基层法院。大量案件也涌入最高人民法院,导致审判接访压力增大,息诉罢访难度增加。为摆脱困境,国家立法已经作出一些重大改变。比如,近年来,我国频繁修改《民事诉讼法》,允许审判员在民事一审普通程序中独任审理,降低合议庭审理比重,就是为了解决基层法院“案多人少”问题。在行政诉讼领域,我国修改《行政复议法》,让更多案件进入行政复议程序,想以此缓解法院压力。
但群众似乎对这些努力并不买账,对司法不满的质疑声不绝于耳。最近,群众痛哭于包公祠,直接导致其暂停开放,就可以看作我国当前司法现状的一面镜子,一方面是诉讼数量巨大,另一方面是群众哀叹没有讲理的地方。真是这样,如果能让全部群众找到讲理的地方,岂不是诉讼数量更加庞大?想想都让人后背发凉。
无论如何,短期之内,中国诉讼数量巨大是一个很难改变的现状。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一困境呢?
很多人认为,经济发展过快,导致社会积累了大量矛盾,是主要原因。我们不排斥这种观点,但同时,也应该看到,还有其它因素也是造成诉讼数量高居不下的重要原因。
某北京著名拆迁律所主任曾在视频广告中说百姓打官司的目的不是赢案子,而是获得更多补偿。再有理,再有证据,也赢不了案子,怎么能获得更多补偿呢?无非是反复启动新诉讼程序,逼迫地方政府主动增加赔偿数额。本来一个案子能解决的问题,现在需要两三年的周期,打很多的官司,才能解决。法院不愿、不敢直接判决行政机关败诉,必然导致人为性的行政诉讼案件增多。
民事案件、刑事案件不像行政案件那样会一个案子牵连很多种法律关系,不能通过反复变更诉讼对象的方式维权,只能通过提起上诉、再审、抗诉和控告、信访等方式来纠正冤假错案,岂不也是变相增加诉讼数量?不仅增加诉讼数量,还增加信访数量呢!
所以,司法不公、质量低下也是造成诉讼数量庞大的又一主要原因。而这一切的肇始,很多都是源于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近两年的工作报告都提到一个新词,“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其也不想想,行政机关掌握着远比法院丰富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权力,还用你来“支持”?行政机关欠缺的是监督,真正的监督,不是支持!最高人民法院之所以提出这种新说法,实际就是不敢、不愿、不想“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所以想搞变通,想“支持”依法行政。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最高人民法院都这态度,跑到下面各层级法院,他们会从心里乐于监督行政机关吗?会公正司法吗?整个行政诉讼体制的司法质量能高吗?
老百姓的维权需要得不到满足,只能反复起诉,只能反复信访,只能到包青天那里痛哭,只能是诉讼数量高居不下。
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应做好反思,要切实做到“有法必依”、“公正廉明”,要提高司法质量,才可能切实降低诉讼数量。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这话还是很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