薰医草【4697】简解《伤寒论》之九《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之八》

2025-02-12 11:55:35

1】原文“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2】这一段话的意思是:(1)太阴病,以头痛为例。如果头痛的症状七天多就自愈了,则说明本病仅仅属于太阳经上的疾病。(2)如果太阳经病有开始向阳明经传变的迹象时,就应该未雨绸缪先对足阳明经上的穴位进行针刺,以防止传经之变而确保太阳经病的痊愈。【3】对本段的简单解释。本段仅仅是通过太阳经病“头痛”的例子,阐明了中医“未病先防”的这一重要思想。古老的中医认为,太阳经病如果没有及时治疗,就很容易向其他经传变,最容易传变的是同类的“阳经”,在阳经中,又最容易传给阳明经。所以,先对足阳明经的穴位进行针刺,以增强本经的抵御能力,防止太阳经病向本经的传变。202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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