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与不杀
(2023-03-15 13: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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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今天讨论的话题——杀与不杀、
我们这里说的“杀”,不是指杀牛宰羊,也不是指杀鸡宰鸭,而是指杀人。也就是说:什么情况下杀人,什么情况下不杀人的问题。
在上面一篇文章《执法严明才能政令畅通》里面,我们介绍了商鞅和孙子的故事。商鞅和孙子,为了维护法制和军令,而杀人,这是正确的举动,因为,立法而不执行,必定天下大乱,军纪涣散。所以这种情况下是可以杀人的。
个人认为:任何一个人,都不能以个人的名义杀人;任何一个个人也都没有杀人的权力。只有国家的司法部门才有权利决定,谁该杀,谁不该杀。而执法人剥夺犯罪人的生命是在执行公权力,不算乱杀人。
也就是说:杀人与不杀人应当以法律为准绳。触犯法律,犯了死罪,该杀就杀;触犯法律,没有犯死罪,也不该杀人;没有犯法,那就更加不应该杀人。
下面说说“不杀”。
在《智囊全集》的政略篇中,记载了两件事情:
一、
姜太公被分助手上海封到齐国,齐国有个人叫华士,立志不向周天子称臣,也不与诸侯来往,人们都认为,他是个很有道德的人。姜太公多次召见华士,他都不去,最后姜太公把华士给杀了。
二、
孔子在鲁国当大司寇的时候,给学生讲课,他的学生多次被一个叫少正卯的人的吸引走,孔子于是把少正卯给杀了,并且还说了一大堆杀人的理由,什么:很有才学但是心地奸险的人比强盗、窃贼更加可怕之类的。
个人感觉:姜太公和孔子都属于滥用职权,也就是说,都是在乱杀人。
先说姜太公。人家不向周天子称臣,不与诸侯来往,不管这算不算道德水平很高,但是最起码,他不违法。你召见他,他不来见你,是属于不尊重你,但是不算死罪。不能因为他不来见你就把他杀了。如果这样也杀人,那孟子也早该被齐宣王给杀了。齐宣王召见孟子,说自己病了,不能去找孟子,让孟子来见。结果,孟子也说自己病了,不去应召,第二天还跑去出吊齐大夫。按姜太公的标准,孟子得死一万次。
孔子是个思想家,也是一个教育家,但是,他不算政治家。道德水平很高,但是政治水平不怎么样。在鲁国做过几年官。最大做到大司寇。“司寇”就是管理贼寇,相当于现在的公安部长。手里有权力的时候也杀过人。像少正卯这样的人,孔子认为有必要杀,但是,在我的角度看来少正卯没必要死。因为,他没有犯死罪。杀不杀人,应当以法律为准绳,不能因为他抢走你的学生,你就运用手里的权力胡乱杀人。如果因为竞争关系就乱杀人,那中国移动得杀中国联通一千次;麦当劳得杀肯德基一万次。
法律是国家制定的,约束所有人的行为准则,它和道德不同,因为道德没有惩戒的作用,而法律具有惩戒的作用,所以,它更能有效的规范人的行为。执法严明才能政令畅通,政令畅通君主才能保持威严。但是执法严明,并不是指越严越好,也不是指滥用职权,随便杀人。既然是执法,就应该以法律为准绳,犯死罪者杀,没有犯死罪者不杀。胡乱杀人,会损害君主的形象;胡乱杀人,会使国家失去人民的拥护。
个人对姜太公和孔子的这次杀人,持否定意见。因为他们的行为很不像在公平执法,倒是很像在滥用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