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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某大副教授也要“非升即走”?解读准聘-长聘制

(2024-01-21 00:12:25)
对于哈某大的副教授也要“非升即走”,本公众号稍前发表过解读文章,“2024第一卷!哈工大通知:副教授也要非升即走?”。

想不到,《南方周末》也耐不住寂寞,想趟一下这片浑水,在昨晚十点多发了一篇原创文章,“哈工大的副教授“非升即走”?高校卷出新高度”。

凭借着《南周》的超高影响力,这篇文章现在已经是10+的阅读量,让指南哥羡慕不已。什么时候,本号的原创文章才能有第一次10万+呢?

值得玩味的是,《南周》报道里说,该报记者“在工作日数次致电该校党委宣传部希望采访,均无人接听。”

当然,同样可惜的是,《南周》记者也许没有看到本公众号的解读,也没有来采访一下指南哥,否则这篇报道会写得更准确一些。

闲话少说,通读《南周》的报道,其中的采访和解读还是与本号有一点差异,就是哈某大的这个常规副高必须“非升即走”,究竟是针对哪些人?是要对(助理教授起步的)每个新教师搞两次“非升即走”,还是仅针对当前本校晋升的或从校外引进的没有搞过“非升即走”的教师?

而且,如果实际实施的是前者,那么哈某大开了副教授也要“非升即走”这个头究竟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播下这样的“龙种”,将会收获怎样的“跳蚤”?

在本文之外,本公众号将在今晚8点进行第一次语音直播,将对这个话题再进行一些解读,欢迎关注预约!

01

这个“非升即走”究竟针对哪些人?



对于文件中常规副高要“非升即走”,其中的对象究竟包括哪些,本公众号的文章认为,这是仅仅针对从没在哈某大经历过“非升即走”的教师,而不是已经经历过一次的教师。

这是因为,通知上明确说,“执行范围包括由博士后、专职科研岗、特任副研究员、神舟青年B等新聘任为常规副高岗位的教师。”

在当前的高校教师序列中,这几个都可以被看作是“专职科研”的岗位,并不属于“非升即走”,而大概率是“不升只走”。具体参见本号原创文章,“不升只走,高校专职科研岗开始走入穷途末路”。

什么意思呢?

就是很可能,这几类岗位都是专门招聘来发文章、拿项目和堆科研成果的,而到了合同年限就必须期满走人,并没有“升”的机会。

但现在呢,学校给你们机会,让你们可以留下来,但你们必须来走一次“非升即走”。对于其中进来时就给了副高职称的人,就要求你们6年内达到“准聘正高及以上岗位”,否则要解聘走人。

这是因为,博士后和专职科研岗其实是没有职称的,出站后留校,可以转为助理教授,也可能直接聘为副教授或副研究员,但是并没经历过“非升即走”;而那些从校外或国外直接引进来给了副高职称的教师,也没在本校经历过“非升即走”。

所以,学校对你们这些常规副高进行一次“非升即走”的考核,真的过分吗?

看起来,好像真的不过分,让你们留校或从外面引进你们时,虽然给了副高职称,但你们并没有为学校做出应有的贡献,即“非升即走”的高质量、高数量的科研成果。

本号认为,从文件本身的措辞来看,哈某大其实是这个意思,但外行人或外校人不明所以,直接等同于副教授也要搞第二次“非升即走”,从而误解了哈某大。

但是呢,这样的文件越解释越解释不清,舆论也越关注,还不如直接闭门不接受《南周》的采访,等待热度过去,或者悄悄地执行,或者悄悄地撤销。

当然,这个文件还是有解释和操作的空间,如果哈某大对“非升即走”上来的副教授再搞一次“非升即走”,直到教授才能长聘,也不是不可能。

02

解读哈某大的准聘-长聘制



在本公众号发出第一篇解读文章后,某乎上就有人给本乎号私信留言指控,“相关发帖中提到的“非升即走”说法与实际文件严重不符,实为断章取义,严重造谣,影响学校声誉”等等。

现在《南周》发了这个更具倾向性的报道,不知道这位知友是否也认为《南周》“严重造谣”?

你既然都发了白纸黑字的文件,怎么能阻止别人解读呢?你说人家都造谣,那你就开门进行一次政策解读,回答记者提问,不就清楚了吗?何必一上来就指控别人犯罪的?

在《南周》的报道里,还提到了哈某大已经实施的预聘-长聘制。当然,我们外人看不到文件,只能从只鳞片爪中“依据常识和经验”来推测一下。

“2021年4月,哈工大发布准聘制度实施办法,其中规定,两个聘期(6年)结束,准聘教授若未能获聘长聘岗、准聘副教授若未能获聘准聘教授以上岗位则不再续聘。”

“2021年5月,哈工大又陆续发布长聘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第一聘期(一个聘期为3年)结束时,不满足基本岗位职责要求的退出长聘岗,关键业绩进展缓慢的给予警告;第二聘期结束时,不满足基本岗位职责要求的,退出长聘岗,关键业绩考核不合格的降低岗位级别或退出长聘岗。”

2021年4月的这个“准聘”也就是“预聘”。无论是准聘教授或准聘副教授,大概率就是在从校外引进人才时给的“头衔”,要求你6年达到更高一级才能留下来,否则解聘。这也就是“非升即走”。

你如果说这是对教授搞“非升即走”,也未尝不可。


但其实的意思是,不管你多牛,除非你是院士、长江和杰青,否则引进来给了你“准聘教授”或“准聘副教授”的“头衔”,你都要来一次“非升即走”,给学校做出了足够贡献才能留下终身聘用,否则只能走人。

从性质上说,这个准聘制度与新文件对常规副高搞“非升即走”是一致的,政策上是连续的。

而对于5月这个长聘制度,其中考核不合格指示要求退出长聘岗,并没有说要解聘。大概的用意是,“准聘教授”升了“长聘教授”或普通教授申请成为“长聘教授”,也要6年一次大考核,不通过就不再是长聘,但并不是解聘,而大概率是退成普通教授。

这两个文件里的措辞还是很准确的,即这里的“长聘”不是终身聘期的意思,而是一个岗位名称。教授分为“长聘教授”和“普通教授”,但都是终身聘期。

这里很可能是,哈某大搞了新的工资体系或教师序列,长聘教授的工资远远高于普通教授,但要想拿到高工资,就必须做出与之相匹配的科研成果,否则拿了一次不达标就必须退出。

这个跟很多高校搞的内部人才头衔是一致的,给你这个头衔和高工资,也要求5-6年一考核,不通过就退出头衔,重新拿普通或正常岗位的工资,而不是解聘了。

03

副高要“非升即走”会成为趋势吗?



《南周》的报道里说,“哈某大本部人事处工作人员解释,按照新规,可能晋升至正高后才能获得长期聘用。”

这个说法是工作人员的个人解释,还是文件的本质精神,我们不得而知。但至少可以预计的是,如果哈某大对从助理教授“非升即走”上来的副教授再搞一次“非升即走”,相信没有谁敢去他们家应聘。

这一折腾下来两个6年,一共12年,到最后还被扫地出门,你以为我到了南方三四流高校找不到半躺平的工作吗?

从我们以上的解读来看,大概率是这个工作人员说错了,没有准确把握文件的意思,又或者《南周》记者先入为主,错误理解了人家的话。

在这一点上,哈某大其实可以完全可以敞开门接受《南周》记者的采访,给出一个比较明确全面的回答,也会让高校界释疑解惑,对大家都好,少了不少焦虑。

《南周》将这个文件解读成“副教授”要搞第二次“非升即走”,并将之与“教师退出机制”联系起来,恐怕并不正确,但也是行外人经常说行外话,并不能完全责怪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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