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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五唯”后职称怎么晋升?

(2021-01-27 09:43:42)

自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破五唯"之后,老师们都在思考和"五唯"密切相关的职称应该如何评定。由于老师的收入和职称是密切相关的,过去是根据"论文"、"奖项"、"学历"、"分数"、"帽子"、"升学"等一系列硬性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来决定老师职称晋升。"破五唯"后,老师晋升职称等依据是什么呢?有没有更好的、更客观的标准呢?

显然目前并没有新的、科学的评价方式来决定老师职称的晋升。因为老师职称晋升和过去完成多少任务本来没有太大关系,甚至按照职称发工资还涉嫌违反了"按劳分配"的原则。我原来写过《职称混淆了“按照身份分配”和“按劳分配”两种分配方式 》,专门谈到职称和收入之间的关系,这里不再赘述。

职称事实上是职务制度,只要用人单位能够弄清楚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的老师之间岗位职责的差异,直接进行聘任即可。只需在任期结束的时候按照岗位职责进行评价来决定是否续聘。显然关于职称岗位职责目前的大中小学都没有搞清楚,往往高级职称的老师的岗位职责还没有中级职称岗位职责重大。这种重视聘任考核忽视任期考核的现象,造成了高级职称成为一种福利而不是岗位,这对高级职称的声誉打击不可谓不大。

"破五唯"之后,职称晋升的依据可能会变得非常主观,这意味着,进行聘任高级职称的部门具有很大的责任,如果所聘任教授无法满足岗位需求,前提是搞清楚教授岗位职责(详见《究竟是先制定正高级职称的岗位职责,还是先制定评定标准? 》),则要追究聘任部门的责任。这样一来,高级职称就变成了职务而非是因为中级职称所做奉献比较大而给的奖励。

但是这样的职称晋升会让行使聘任权力的部门承担一定的风险,这对于已经高度行政化的学校来说,这个改革方向是非常困难的,没有任何一个改革者会给自己增加风险。所以现在职称晋升往往会下放到各院系和学校,让这种风险转移到最基层。而基层在评价方面更缺乏科学性,很容易出现按照投票造成实际上"唯关系"。也就是说打破了旧的"五唯",很可能造就新的"五唯"。

所以说,如果不能正确理解职称的职务性和岗位职责,如果晋升前后只有工资改变了,评价不管如何改,都无法对职称带来的负面作用有任何实质性改变。

教育评价作为一种技术,总是为实现某种目的而服务,如果教育依然是应试教育,教育中的相关理论知识无法在学校中发挥作用,老师的职责和作用就无法做出区分,同质化的老师在职务中的岗位职责几乎都是一样的,这就意味着高级、中级职称的岗位职责没有太大差异,相同岗位职责不同职称下的不同收入,这反而让职称成为了教育评价的牛鼻子,只要没有放到职称晋升标准中的教育评价,老师们就不会重视。这就让教育评价成为教育改革的牛鼻子成为i泡影,职称反而变成了教育评价改革的牛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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