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居民个人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抵免

(2019-06-29 19:28:51)
标签:

税收

分类: 税收政策解读

    举例:中国公民张三2019年度在国内取得工资人民币20万元,在美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折合人民币5万元,股息所得折合人民币4万元,两项收入已在美国缴纳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万元。同年又在日本取得稿酬折合人民币10万元,已在日本缴纳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2万元。假定张三除6万元减除费用外无其他扣除项目。计算张三2019年度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分析:张三为我国居民个人,应当就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其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第一步:计算抵免限额

来源于中国境外一个国家(地区)的综合所得抵免限额、经营所得抵免限额以及其他所得抵免限额之和,为来源于该国家(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其中:

来源于一国(地区)综合所得的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综合所得依照规定计算的综合所得应纳税总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的综合所得收入额÷中国境内、境外综合所得收入总额;

来源于一国(地区)经营所得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经营所得依照规定计算的经营所得应纳税总额×来源于该国(地区)的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来源于一国(地区)的其他所得项目抵免限额,为来源于该国(地区)的其他所得项目依照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根据上述规定,张三有来源于美国和日本的境外所得,应计算美国的抵免限额和日本的抵免限额。

1、计算美国的抵免限额

境内境外综合所得收入额

    =20+5×1-20%)+10×1-20%)×70%=29.6(万元)

境内境外综合所得应纳税额

    =(296000-60000)×20%-16920

    =30280(元)

美国综合所得抵免限额

    =30280×[50000×1-20%)÷296000]

    =30280×0.14=4239(元)

美国其他所得抵免限额

    =40000×20%=8000(元)

美国抵免限额

    =综合所得抵免限额+其他所得抵免限额

    =4239+8000=12239(元)

2、计算日本的抵免限额

日本综合所得抵免限额

    =30280×[100000×1-20%)×70%÷296000]

    =30280×0.19=5753(元)

日本抵免限额

    =综合所得抵免限额=5753元

第二步:确定实际可抵免税额

1、美国抵免限额为12239元,已在美国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元,低于抵免限额。

因此,已在美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0元可以从本年度应纳税额中抵免。

2、日本抵免限额为5753元,已在日本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元,超过抵免限额。

因此,已在日本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元可在年度应纳税额中抵免5753元,超过部分14247元不得在本年度应纳税额中抵免,但是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张三来源于日本所得的抵免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境内境外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境外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美国实际抵免税额-日本实际抵免税额

    =30280+40000×20%-10000-5753

    =22527(元)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