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单外包机构备案业务类型知多少
(2025-06-13 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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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聚合支付收单外包机构 |
分类: 收单外包机构 |
2020年8月27日发布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中支协发〔2020〕119号),规定外包机构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拟)开展业务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业务类型进行备案:
(一)特约商户推荐;
(二)受理标识张贴;
(三)特约商户维护;
(四)受理终端布放和维护;
(五)聚合支付技术服务;
(六)其他收单外包服务。
(一)特约商户服务和受理终端维护;
(二)特约商户引荐服务;
(三)支付受理标识张贴;
《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规范》明确的业务类型由原来的六种调整为四种,即原三、四类合并为一类。
同时,聚合支付技术服务统一为交易信息转接服务(含聚合支付技术服务)。通过人工方式为持牌机构提供外包服务的,不得申请备案交易信息转接服务(含聚合支付技术服务)。
另外,外包机构首次申请备案的,其经营地域范围应当在出具推荐函的持牌机构的支付服务经营地域范围内;外包机构为实体特约商户提供“特约商户服务和受理终端维护”“特约商户引荐服务”等外包服务的,应对外包业务进行本地化经营和管理,通过在特约商户所在省(区、市)域内的外包机构或其分支机构提供外包服务。收单外包机构备案申请找笔者老孟前一篇:人脸识别技术应用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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