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企业征信备案公示机构为12家,2023将是地方征信平台备案高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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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备案机构较分散
二、 以国资征信机构为主
从上图可以看出12家备案机构主要为国企,民企占比较低。
三、 注册资本较大
本年备案机构注册资本普遍较高,5亿为2家、2亿为2家、1.8亿为1家,1亿为1家,5000万为4家,3000万的仅为1家。
四、 以地方征信平台为主
目前备案机构中地方征信平台为10家,其中,省市级平台为8家,地市级平台为2家。
五、 总结
当前,人民银行以"政府+市场"双轮驱动模式建设地方征信平台,希望由政府牵头、国企搭台唱戏,并由多方监管部门协力推进,归集政府、公共事业等领域涉企信用信息和相关经营管理数据,如社保、公积金、海关、税务、行政部门处罚、水、电、煤等相关数据,通过建模、加工,形成征信产品和服务,输出给金融机构,提供助贷、引流、画像、反欺诈、报告、评分、监控预警等服务。一方面帮助金融机构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立、另方面帮助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赋能实体经济发展。同时,通过“长三角征信链”“珠三角征信链”“京津冀征信链”及有可能建设的东北、西北、成渝、华中等征信链,实现上链和全国互联互通并进而实现中国征信业高质量发展目标。
目前,已完成备案的省市级地方征信平台有广东、福建、江西、浙江、上海、江苏、安徽、湖南、四川、重庆、北京、陕西、宁夏、青海、甘肃、辽宁、吉林等省市,尚有黑龙江、天津、山东、河南、河北、湖北、广西、贵州、云南、西藏、新疆、内蒙古等省市正在建设或未建设省市地方征信平台。
随着《征信业务管理办法》所要求2022年1月1日施行前,未取得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未进行企业征信机构备案但实质从事征信业务的机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合规整改,即至今年的6月30日须完成整改。随着政策趋严及河北、黑龙江、天津、西藏等地相继成立省区征信平台,因此,2023,将是未备案的地方征信平台集中备案的高峰年!如有需要地方征信平台/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的政策咨询或服务的同仁,请致作者1851515359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