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风控公司需要企业征信牌照?
(2021-10-01 23: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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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信用评级金融科技it |
孟凡夫
一、 大数据风控公司介绍及对征信市场发展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新技术在征信领域广泛应用,大量有效“替代数据”被采集、分析和应用于判断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并围绕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融资和长尾客户普惠金融服务需求形成了大数据征信业务。从事该类征信业务的机构主要采集企业的工商、税务、发票、社保、水、电、煤、公积金、海关、财务、知识产权、诉讼等替代数据,并为金融机构提供助贷、引流、信用画像、信用评分、信用反欺诈、贷中和贷后预警管理等服务。
基于笔者近几年为业界提供企业征信政策培训和企业征信牌照申请服务经验,认为业界从事该服务的机构至少达几十家。
该类机构提升了征信业市场化和科技化水平,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与市场化征信机构形成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在增加征信有效供给、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助推征信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但大部分机构游离于监管之外,处于“无证驾驶”的状况下,其一定需要持牌经营?《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对此进行了明确。
二、 政策要求
《办法》要求如下:
一是明确信用信息的定义及征信管理的边界。《办法》按照依法采集、为金融等活动提供服务、用于识别判断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等三个维度,将符合上述标准的基本信息、借贷信息、其他相关信息,以及基于这些信息的分析评价信息界定为信用信息。
二是互联网平台开展助贷等相关业务符合征信业务定义的,适用《办法》。
三是征信机构应当依法合规提供信用报告、信用画像、信用评分、信用评级和信用反欺诈等征信服务,应用于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等活动。
四是从事企业征信业务的,应当依法办理企业征信机构备案。
五是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取得合法征信业务资质的市场机构开展商业合作获取征信服务。
六本办法施行前未进行企业征信机构备案但实质从事征信业务的机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合规整改。
三、 《办法》对大数据风控公司的影响
政策方面影响,《办法》针对互联网平台、数据公司等机构,在《办法》施行前未取得征信业务资质但实质从事征信业务的市场机构给予了一定的业务整改过渡期,短期影响有限,长期影响深远。
基于笔者20多年的工作经验认为,致命影响是市场发挥了主动性作用。政策明确要求金融机构须与持牌机构进行合作,而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基于政策和合规要求考虑,可能会出现与未持牌机构已合作业务出现暂停或无法合作新业务等情况,目前已有一些商业银行有该要求。
四、 建议
以上政策已明确要求从事征信业务尚未备案的机构,在合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需进行企业征信机构备案,实现持牌经营,纳入监管。并且,获得牌照对业务拓展、融资、估值、团队建设都及长期发展大有裨益。
针对该情况,基于企业征信牌照申请和并购服务经验建议机构可选择如下三种路径:
一种是向人行申请企业征信机构备案。
二是并购已获备案的企业征信机构,该操作也需要人行同意。
三是调整与金融机构业务合作模式,以输出给商业银行信用画像、反欺诈信用信息、评分等征信业务,调整为输出风控模型或建模服务给商业银行,以规避业务监管风险,实现可持续合规发展。
如有关心企业征信牌照申请政策及申请、并购同仁,请致18515359890(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