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会加大对企业征信备案机构的注销力度吗
(2021-10-01 17:08:24)
标签:
征信、信用评级金融科技it |
2021年9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1〕第4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考虑互联网平台、数据公司等机构与金融机构业务合作模式的调整,对本办法施行前未取得征信业务资质但实质从事征信业务的市场机构给予了一定的业务整改过渡期,过渡期为本办法施行之日至2023年6月底。
《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实施后,笔者认为会加大对实质从事征信业务的备案机构注销力度,实现腾笼换鸟,让真正有实力的机构参与进来。
一方面,人行将继续坚持征信市场化、法治化和科技化发展方向,以规范发展、创新提升为主线,以权益保护和信息安全为基本要求,着力构建适应数字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征信体系。同时,根据市场需要引导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有序发展市场化征信机构,增加多层次征信供给。并充分考虑互联网平台、数据公司等机构与金融机构业务合作模式的调整,对本办法施行前未取得征信业务资质但实质从事征信业务的市场机构给予了至2023年6月底的业务整改过渡期。基于此,笔者猜测,在过渡期内,将对有一定的数据来源、技术优势且经营前景良好的公司给予备案,以增加供给。
另外方面,在过渡期内,人行将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征信机构严格依法合规经营,并对非法从事征信业务的机构和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未获牌照机构,已获牌照尚未实质开展企业征信业务或开展与企业征信业务无关的机构进行清理整顿。
由此可见,人行将加大对未实质企业征信业务的持牌机构注销力度,实现腾笼换鸟,让真正有优势的机构实现持牌合规经营,以构建我国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的征信体系。
如有关心企业征信牌照申请政策及申请同仁,请致18515359890(微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