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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补偿未协商一致直接强拆,明显违法!

(2022-03-25 09:45:04)

强拆,是每每遇到征地拆迁问题时,人们最常提起的话题。经过法定程序的强制拆除行为是合法的,但往往现实中碰到的强拆大都未经过法定程序,那么这样的行为则属于违法行为。下面晏清律师通过一个案例来带您了解。

案情简介

2013年,养殖有限公司某县地方招商引资企业。县地方也养殖有限公司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养殖项目用地符合设施农用地条件证明。之后申请人按照法律规定办理了项目备案、环评、动物防疫、等经营许可手续,一直合法进行养殖经营。2017年,省地方作出《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实施方案》,该养殖公司的经营场所被划入自然保护区为禁养区。林业局督促县地方拆除该养殖公司的养殖经营场所,县地方对养殖场进行了初步评估,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产生纠纷2018年,县地方强制拆除了养殖,养殖公司遂向省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判决】:

2018年,中院作出判决确认地方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县地方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

同年,省高院作出行政判决判决驳回县地方上诉,维持原判。县地方强制拆除养殖场养殖经营的场所的行为违法已经经过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养殖场认为县地方应当对违法行使职权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最终地方对原告赔偿千万的损失。

律师说法】:

地方在为了公共利益对房屋进行征收时,应当遵守先补偿后征迁的原则,充分协商,达成一致,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此可见,强制拆除的行为需要经过法院批准。本案中,该养殖场一直合法经营,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无其他违法事项。县地方在补偿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直接进行强拆,实属违法行为。

若您遇到此类问题,不知如何解决,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助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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