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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树达先生背诵《汉书》的神话

(2017-08-05 11: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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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文化

杂谈

分类: 近世人物

接连两篇文字谈到了杨树达先生,那就只好接着谈,否则说过的话倒像兜不住。

传说中一部80万言的《汉书》,杨先生能“倒背如流”。这还有家学渊源,因为杨先生的父亲能背诵《资治通鉴》——这是杨伯峻先生说的。

按我的想法,一个人就是记忆力再好,要背诵比如《资治通鉴》这样大部头的书,也是需要大把时间的。对于一个喜欢读书的人来说,就仅仅只是中国书,值得读的,几辈子能读完?假如一个人能够背诵《资治通鉴》,那能说明什么呢?那就说明他有够多的时间没法消磨,换句话说就是,他并不喜欢读书。

有时候,传奇也不过是要人“传”出“奇”来。这里面有“名”,自然也就有“利”。

当然,若是杨先生真能把《汉书》“倒背如流”,那也不是没意义的事。——至少能表明这人还是愿意下点笨功夫的。

下面我举几个例子来推敲一下杨先生对《汉书》的熟悉程度。先看杨先生的一篇日记:

1928430日)与高阆仙书。阆仙昨日以李善注《羽猎赋》引“杜邺上书,三垂晏业”之语相问,遍检诸杜上书,不得。今日复检,乃知出《谷永传》,盖以永、邺同传,故善误题也。急告知阆仙。(《积微翁回忆录》页37

这是怎么回事呢?

《文选》卷八杨子云(扬雄)《羽猎赋》:“虽颇割三垂,以赡齐民。”李善注:“《汉书》杜邺上书曰:三垂蛮夷。”(《六臣注文选》页166,中华书局,2012年)李善当然是大有学问的人,但有时不愿检书核对,也难免会记忆有误。

高步瀛(阆仙)先生那时正在做《文选李注义疏》,既然李善说“三垂蛮夷”出自“杜邺上书”,高先生自必会到《汉书·杜邺传》中去找,然而确实没有,于是写信问杨先生。

杨先生接到信,当天,“遍检诸杜上书,不得”,第二天,“检”同卷(《汉书》卷八十五)前面的《谷永传》,见谷永的上疏有“三垂晏然,靡有兵革之警”一语,于是,得了,“急告知阆仙”。

杨先生记录的是高步瀛先生(18731940,大杨先生12岁)得到过他的指教,却无意中把自己对《汉书》的熟悉程度也交了一个底。

谷永是史上“善言灾异”的著名人物,《汉书》除《谷永传》外,《郊祀志》(下)、《五行志》(中之上、下之下)、《匈奴传》(下)都引录了他的大段说辞,赵翼《二十二史札记》卷一“汉儒言灾异”条也提到过他。

在高先生驰问之前,杨先生早就当上了“汉圣”(《积微翁回忆录》页62),然而在同一卷书中“检”,“检”后面的《杜邺传》,硬就记不起前面《谷永传》中的文字,这要是在课堂上遇着学生提这么一问,不就出洋相了吗?岂但是“倒背”不回去,简直就没印象嘛。

而且有意思(或者说没意思)的是,杨先生的《汉书补注补正》里面,在《谷永杜邺传》部分还有10条“树达按”(《汉书补注补正》卷五页69,商务印书馆,1925年)。

再说,李善注引的(自然也是高先生问的)是“三垂蛮夷”,杨先生用《谷永传》里的“三垂晏然”能够搪塞吗?

其实,李善不是把《谷永传》中的文字误记到了《杜邺传》,“三垂蛮夷”字样见于《杜钦传》(《汉书》卷六十《杜周传》附),而杜钦恰好与杜邺齐名,而且两人都字子夏,这才导致李善误记。所以后来高先生疏李注说:“杜钦上书,见《汉书·钦传》。各本作‘杜邺’,误。岂以二人皆字子夏,遂误记邪?”(《文选李注义疏》第四册页1893,中华书局,1985年)不取杨说,这才是正确的。

杨先生在《汉书》中忙活了一场,其实并没有找到“三垂蛮夷”的出处,而且到后来写回忆录时还浑然不知这四个字在《杜钦传》,那又何从“背”起呢?

再举一个杨先生在《汉书窥管·自序》中自鸣得意的例子:

《金日磾传》曰:“赏为奉车,建驸马都尉。”高邮于奉车下校增都尉二字,不知班氏因下有都尉二字省略也。《儒林传》云:“上于是出龚等补吏,龚为弘农,歆河内,凤九江太守。”《王莽传》云:“又置六经祭酒各一人,琅琊左咸为讲《春秋》,颍川满昌为讲《诗》,长安国由为讲《易》,平阳唐昌为讲《书》,沛郡陈咸为讲《礼》,崔发为讲《乐》祭酒。” 讲《春秋》讲《诗》讲《易》讲《书》讲《礼》下亦各当有祭酒字,亦因下文讲《乐》祭酒而省略也。高邮(王念孙)必增都尉二字,不惟不能心知其意,亦暗于全书通例矣。此类误说,理宜在屏弃之列,而(王先谦)《补注》一一迻录,不加驳正,非也。

这段话,就是现在被人称为杨先生“平生最为得意的两例考释”中的又一例。

能逮着高邮王氏的错,那是杨先生最得意的事,尤其是像句读、省略之类比较难以质证的问题,杨先生必定振振有词,还要外加定责定性。就像这一例,就给杨先生弄到了“盖高邮好学而不肯深思”的高度。

写文章当然是会有省略的,条件大约是:一、需要省;二、可以省;三、作者愿意省。

比如杨先生举的例子,弘农、河内、九江都是郡名,写三个“太守”未免累赘(需要省),省掉两个“太守”也不影响理解(可以省)。至于《王莽传》,先就说了“又置六经祭酒各一人”,那就更应该省。

判断作者愿不愿意省,当然就是比较主观的问题了。《金日磾传》原文是:“日磾两子,赏、建,俱侍中,与昭帝略同年,共卧起。赏为奉车,建驸马都尉。” 王先谦于“奉车”下《补注》引王念孙曰:“奉车”下亦有“都尉”二字,而今本脱之。(《汉书补注》第9册页4647,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王念孙所据的是《艺文类聚》、《太平御览》引文,其实也没说今本原文一定要改动,王先谦对改动原文也同样谨慎。

这一卷书,“传国后嗣”的金日磾与“宗族诛夷”的霍光同传,本就是对比着写的,前面《霍光传》文字紧凑凝重、不枝不蔓,后面《金日磾传》舒缓从容、旁逸斜出。如果务求简洁,“赏为奉车(都尉),建驸马都尉”的“为”字也可以省,可见班固在这里好像是不愿省略,两个儿子都“秩比二千石”而且是正副职,优宠如此,倒很可能是班固想强调的。而且一个“都尉”就只两个字,省了还可能造成误解,这与前面的那三个“太守”、六个“祭酒”是不同的,所以王念孙认为是“今本脱之”。

王念孙认为是脱了两个字,在此基础上,杨先生认为是省了两个字,这又算得是多大的发明呢?

退一步说,即令杨先生说省略了是对的,而且王念孙也确实主张“必增”“都尉二字”,与他“好学而不肯深思”、“暗于全书通例”扯得上吗?

三个“太守”、六个“祭酒”、两个“都尉”就一定都得省略到一个,倘若《汉书》有这样的“通例”,那不但非王念孙“深思”所能及,连班固恐怕都茫然不知,因为反例太多了。

即以王念孙所说的“都尉”为例,连字面都用不着换,如《汉书·武帝纪》:“侍中仆射莽何罗与弟重合侯通谋反,侍中驸马都尉金日磾、奉车都尉霍光、骑都尉上官桀讨之。”——这里就有三个“都尉”。 

又《宣帝纪》:“遣长乐卫尉高昌侯忠、车骑都尉昌、骑都尉虎将万六千骑送单于。”——这里也有两个“都尉”。

又《元帝纪》:“(建昭)三年夏,令三辅都尉、大郡都尉秩皆二千石。”——这里又有两个“都尉”。

又《苏建传》:“有三子:嘉为奉车都尉,贤为骑都尉,中子武最知名。”——这里还有两个“都尉”。

杨先生总不至于批评班固“暗于全书通例”吧?

以上几例分别在《汉书》卷68954,杨先生的所谓“倒背如流”,到底要从哪里背起?倘若真是要表演背诵《汉书》,杨先生是不是得先找好托?

下面再举一个例子。杨先生的《汉代婚丧礼俗考》是在《汉书补注补正》之后出版的(1933年),他论女子出嫁的年龄说:

女子有年十三而嫁者。有十四五而嫁者。有十六而嫁者。有十七八而嫁者。有十九而嫁者。古礼所称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者,皆不行焉。故王吉深讥嫁娶之太早云。(《汉代婚丧礼俗考》页2123

《汉书·王吉传》所说的当时有人嫁娶太早,没有确指是什么年龄,但女子从“年十三而嫁者”到“十九而嫁者”,当时是绝不在“太早”之列的。所谓“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是一个至迟的岁数,不可能是指定在这个岁数婚嫁,这样呆板的“古礼”任何时候都是不可能实行的。

《孔子家语·本命解》记孔子所言:“夫礼言其极,不是过也。”话是不是孔子说的可能有人怀疑,但道理却不会错,孔子自己就是例子。《史记·孔子世家》:“孔子生鲤,字伯鱼。伯鱼年五十,先孔子死。”孔子活了73岁,可见他至迟22岁就娶了妻。据李零先生编的《论语人物表》,孔子弟子中的颜无繇、颜回父子也只相差24岁。还有周文王、武王(次子)父子甚至只相差15岁(《大戴礼记·文王世子》)。可见杨先生说的“古礼”,周文王、孔子、颜无繇都没有遵守。

回到杨先生“倒背如流”的《汉书》。汉朝是经过大战乱建立的,初期当然人口稀少,《高帝纪下》载高帝七年春有令:“民产子,复勿事二岁。”即生孩子能免除赋役两年。《惠帝纪》说:“女子年十五至三十不嫁者,五算。”这是规定,家里有女子过了十五岁,如果不嫁,就要年年交罚款(《通典》卷四《食货四》注:“《汉律》:人出一算,算百二十钱,唯贾人与奴婢倍算。今使五算,罪谪之也。”五算是当作罪人在罚),谈汉代婚嫁年龄,这都是不能遗漏的内容。

因为鼓励生育,再加上迟嫁要受罚,所以就会有早嫁的事发生。——这肯定是指远早于十五岁。班固的妹妹班昭是十四岁出嫁的,那就已经不“早”了。

女子到了十五岁不出嫁就要交罚款,十六岁乃至十九岁出嫁却被“讥”为太早,王吉以及写《王吉传》的班固还讲不讲道理?

杨先生批评陈垣先生寄赠的《薛氏五代史辑本发覆》说:“举例罗列,事颇寻常,而名为‘发覆’,似不免于张皇矣。”(《积微翁回忆录》页140)然则杨先生的《汉代婚丧礼俗考》上不能追溯古礼,下不能稍涉流变,抄来的资料也不加辨析,又何必名“考”?

比如杨先生说:“男子于正妻之外,有小妻。有小妇。有少妇。有旁妻。有妾。有下妻。有外妇。有傅婢御婢。”(《汉代婚丧礼俗考》页5557)不过是看见有这些字样的资料就照抄,至于小妻、小妇、少妇、旁妻、妾、下妻、外妇这些名目之间到底是何关系就不管了,而且,得是什么样的“男子”才会有“御婢”也不管。杨先生这是在“考”汉代礼俗呢,还是在“考”读者?

一个人惯会高自标置虚张声势,再加上有人桴鼓相应推波助澜,这就弄出了神话。

其实,不要说“倒背如流”,杨先生“治”《汉书》几十年,是否认认真真读过一回都是个问题,最好的例证恰恰就是他“考释”出的哪个所谓“全书通例”。

要发明这种“通例”,除了不读“全书”,还有什么别的好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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