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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会是永恒的。
就连文学,都会随着岁月的不断消逝,悄无声息地发生着改变。
如今,《疯狂阅读.青春会客厅》已经出版了第三期。可是,我却再也没有买过它了。
每一期,它都会多多少少发生些改变。
以前,疯狂阅读系列杂志每一期都会买,后来,或许是书读的多了,有了一定的境界吧,我没有再去买过它了。
从放置它的书架面前目不斜视地经过,改道去了以前很少去看的大家写的小说。
我承认,我很喜欢疯狂阅读系列杂志,但终究已成了曾经。
它从我初二开始便一直陪伴到我高一,文艺范,励志范。可是,我看到了更大的世界,我有了更高的眼界。
我感谢它,陪伴我三年,教会我长大,教会我自强不息。
今天,再次看见它,却是在被人遗忘的角落里,书面已经铺满了灰尘。翻看,扑面而来的是我预料之中的味道。
仿佛穿越了千年的光阴,来到这里,只为与你再见一面。
铅字味,夹杂着尘土味,那尘土味,仿佛下雨天里雨水混着泥土的味道一样,却让人感到莫名的欣喜,莫名的熟悉感。
哎!真可怜,你怎么被人随手扔掉了呢?这么好的书。我心里又添了这么一句。
搬到这个房间,遇见你,是否是缘分呢?
好吧,就让我们继续做以前那个彼此陌生而又熟悉的朋友吧。
我内心窃喜,不止是因为遇见了你,更是因为,我找到了以前那种对文学努力追逐的熟悉感。
好吧,我承认,这种行为,私自收藏别人的书籍的行为,是不对的。但是,那户人家都搬走了,这本书已经被遗弃了。
虽然那句古话说得好,梨虽无主,我心有主。但是,我不忍心再次丢弃它。好吧,更多的,是想占有这本书吧。
佛,就让我就做一回雅盗吧。我真的很喜欢这本书。
翻来看了看尾页,第二期。
怎么说呢?看完这本书后,内心早已没有了以前看它的感觉了。以前是欣喜,而今,却很淡然地看完了。
世界就是这样,以前得不到的,心心念念,如今得到后,却早已没有了最初的欣喜若狂了。得到,得不到,此刻已经不重要了。
我眷恋的,或许是那最初对文学的热爱吧。
繁华渐渐磨掉了我们最初对文学的热爱,我们变得世俗,梦想变得不再纯粹。
人性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贪婪的。我也一样,做了一回雅盗。
我们,最初的热爱与纯粹,去了哪里?
我们再也做不回那个最初单纯的我们了,青春,也是一样,一去不回。
谢谢遇见你,让我懂得珍惜,珍惜最初对文学的热爱,以及自己对文学的忠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