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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颜渊篇》12.13

(2022-04-28 11:18:40)
标签:

365

教育

历史

情感

杂谈

分类: 论语新解
12.13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周明新愚解:

1. 听讼:听双方诉讼言辞以断是非曲直。

整篇解释:

孔子说:“听双方诉讼来断案,我和别的官员的能力也差不多。但是,我必定要让他们达成和解、放弃讼诉。”

补充说明:

此章,孔子为弟子指明了听讼的最高的境界,就是让诉讼双方自愿达成和解,最终撤诉。

附:

杨伯俊先生解释:
 
孔子说:“审理诉讼案件,我同别人也是一样的。重要的是必须使诉讼的案件根本不发生!”

钱穆先生解释:

先生說:“若論聽訟,我也和人差不多呀!必然要能使人不興訟纔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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