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颜渊篇》12.13
(2022-04-28 11:18:40)
标签:
365教育历史情感杂谈 |
分类: 论语新解 |
12.13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周明新愚解:
1. 听讼:听双方诉讼言辞以断是非曲直。
整篇解释:
孔子说:“听双方诉讼来断案,我和别的官员的能力也差不多。但是,我必定要让他们达成和解、放弃讼诉。”
补充说明:
此章,孔子为弟子指明了听讼的最高的境界,就是让诉讼双方自愿达成和解,最终撤诉。
附:
杨伯俊先生解释:
孔子说:“审理诉讼案件,我同别人也是一样的。重要的是必须使诉讼的案件根本不发生!”
钱穆先生解释:
先生說:“若論聽訟,我也和人差不多呀!必然要能使人不興訟纔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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