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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就要“分类无害化处理”

(2024-05-03 14: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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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2024年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销毁行动,销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货值48.6万元,同时销毁的其他罚没物品货值17万元,总重量合计20.99吨(见4月23日海峡导报)。
       长期以来,不少地方销毁假冒伪劣商品通常采取或掩埋、或焚烧的办法,不免给土地污染、空气污染留下隐患。可见,以往的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的办法,不足为训。然而,这次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2024年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销毁行动,反其道而行之,采取人工拆解、切割、破碎、碾压、高温焚烧等方式分类无害化处理,绝不给土地污染、空气污染留下隐患。
       这样的“分类无害化处理”好得很!杜绝污染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就是需要这种“分类无害化处理”。不“分类”,不“无害化处理”,难免污染环境,难能保护环境。做到“分类”“无害化处理”,则是需要“精细化”工作精神的,这个“精细化”工作精神,则来自坚强的党性和对党和人民利益的高度责任心。近些年来,有的地方之所以还在使用掩埋、焚烧的办法销毁假冒伪劣商品,肆意污染环境,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因为那里的有关部门缺少这样的“精细化”工作精神。
      其实,我们的市场监管部门不能满足于销毁假冒伪劣商品,而应该象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那样,密切关注环境保护,采取“分类无害化处理”的办法销毁假冒伪劣商品。这就需要我们的市场监管部门具备“精细化”工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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