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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结婚时就结婚,管它年份有春或无春

(2024-01-29 16: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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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据新华社电:即将到来的甲辰龙年将出现“两头无立春”现象,即全年没有立春日,民间称这样的年份为“无春年”,并传言这样的年份不宜结婚,引发公众关注(见1月29日海峡导报    )。
     “无春年”,不宜结婚?扯淡!
     众所周知:所谓“无春年”,一般指的是从正月初一到当年除夕这个时间段内,没有“立春日”。而所谓结婚,是人与人之间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是男女两性关系的社会组织形式,即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的或法律或社会风俗习惯所承认的、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男女两性结合为夫妻关系的社会组织形式。婚姻是家庭产生的前提。由此而知,“无春年”来自于历法关系,而结婚来自于社会关系,两者风马牛不相及。也因此,“无春年”与婚嫁事宜没有必然联系,“无春年”未必不能结婚。
      其实,只要配偶双方感情成熟,在年龄、身体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可以登记结婚。那种 “无春年”不宜结婚的说法,实际上是某些心术不正的人胡编出来的“鬼话、瞎话”。有人如果相信此类“鬼话、瞎话”,势必受骗上当,错失缔结良缘的好时机!笔者由衷提醒如今适婚的年轻人:该结婚时就结婚,管它年份有春或无春!否则,“聪明反被聪明误”,悔之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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