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海峡导报披露:
驾驶小车蹲守在交通执法大队门口,手持对讲机,随时报告执法人员的动向……这不是电影里的情节,这是“职业看路人”在现实生活中的一幕。10月18日晚,漳州台商区交警大队迅速组织布控,当场抓获一名“职业看路人”。10月19日,台商区公安分局依法对“职业看路人”欧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表面上看,
“职业看路人”只是给违法车辆通风报信,其实,这是“同行相帮”,助纣为虐!说实在的,如此“同行相帮”实在要不得。因为这种“同行相帮”,只看同行,不顾事实真相,极易混淆是非;只凭关系,不讲遵守法规,极易扰乱交通秩序。其实,这种“同行相帮”,只不过是一种“同气相求”:今天我开违法车辆,你为我看路通风报信;明日你开违法车辆,我为你看路通风报信。如此“相帮下”去,交通秩序必将越“帮”越乱,驾车人必将越“帮”越危险,实属有百害而无一利。
本来应该制止的事情,却被“职业看路人”视为谋取一己私利的好机会。牟利之道万千条,“职业看路人”独独忘记了最根本的一条:城乡道路万千条,安全驾车第一条。奉劝这些“职业看路人”牢牢记住:依法经营的运输企业要争做维护交通秩序的好标兵,绝不干违反法规的蠢事。
其实,制止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绝不只是交通执法部门的事情,每个运输企业的经营者都有责任。如果每个运输企业的经营者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作用,从各方面堵漏洞、卡脖子,不给违法车辆留下任何可趁之机,违法车辆就会日渐减少乃至绝迹,从而促使交通秩序越来越好。
“职业看路人”切莫助纣为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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