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十八景附近发现,不少前来纳凉的市民游客赤膊光膀,衣着不整,有碍观瞻。甚至有市民游客将衣服随意搭在指示路牌上,给其他市民游客出行造成了困扰(见7月26日福州日报)。
诚然,酷暑期间,要求市民游客衣冠楚楚,西装革履,显然是不现实的。为了“纳凉”,市民游客不妨穿得随意一点。但是,可以穿得随意一点,并不等于可以赤膊光膀,衣着不整,更不等于可以将衣服随意搭在指示路牌上。须知,一个
人的穿着打扮,就是他地位、教养和阅历的标志。得体的着装可以让人既能体现仪表美,同时也能增加交际魅力给人留下良好的印象。假如有市民游客在游玩十八景赤膊光膀,衣着不整,岂非有失自己相应的地位、教养和阅历?给人留下不良的印象?由此可见,衣着得体,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其实,衣着得体,不仅是个人素质、教养的体现,也是体现个人道德和社会公德的文明行为。因为从道德意义上讲,凡是符合社会主义道德原则、道德规范和道德要求的行为都是文明行为。而我们通常所说的文明行为,就是指人们在社会公共生活中,符合社会公德的行为。所以,在现代生活中,衣着得体的问题已经引起人们高度重视。正缘于此,福州市委文明办才提醒,市民游客在公共场合应穿戴整洁得体,注意仪容仪表,拒当“光膀族”。在公园、广场、闹市等人流密集区,应举止文明大方,注重自身形象,不赤膊光膀,不随意暴露。
何况,拒当“光膀族”,不光是不丢个人颜面的必须,更是争做文明市民的必须?也因此,
天气再热,也不能甘当“光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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