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宁波日报披露:7月22晚上,余姚出现强降雨。当晚7点40分左右,余姚市梨洲街道雁湖村党总支书记、总网格长鲍迪群接到村民报告称,在雁湖村后溪自然村鲜绿农庄门口,有一根电线杆倒在省道上,造成弱电线杆断裂。几分钟后,鲍迪群和村民朱大炯一起赶到事发地点,发现交通已堵塞严重。他俩冒着大雨和在场村民一起把弱电线杆尽量往边上移,但杆子十分沉重,一时无法移动。村民便合力托举起耷拉下来的线缆,让受阻的车辆安全通过,并做好临时安全警示。
不要小看这几名村民托举线缆的小小举动。车辆受阻,难能通过。为使车辆顺利通过,这几名村民便合力托举起耷拉下来的线缆,让受阻的车辆安全通过。这几名村民托举线缆的小小举动,不是见义勇为,胜似见义勇为。笔者被这种“见义勇为”精神感动之余,不禁要为他们大声疾呼:该为他们颁发一笔“好人好事奖”!
诚然,因希望得到奖励的做好事者,未必是真正的、自觉的做好事者。真正的做好事者,往往不计较个人得失,而他们最计较的却是公共利益是否受损。雷锋做好事从不留名,说明他心中压根儿不想得到什么奖励。象雷锋这种做好事不留名、不希望得奖的人物,正是建设良好社会风尚的“标兵”。
但是,如果做好事者老是不得奖励,会让不肯做好事的人越来越不肯做好事,而有些做好事者由于总是不得奖励,也会在客观条件下的影响下发生变化——转向不肯做好事,以致滞缓建设良好社会风尚的速度。所以,为了加速建设良好社会风尚,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不受损,必须要使做好事形成风气,努力造成做好事光荣、不做好事可耻的社会风气。这就需要政府有关方面及时奖励做好事者,让做好事者感到光荣。
也因此,为托举线缆的村民颁发一笔“好人好事奖”,不仅是必要的,而且对建设良好社会风尚必将大有裨益。经常奖励做好事者,它会对得奖者起到鼓舞、激励的作用,促使他们再接再厉,多做好事,还会昭示其他村民群起效尤被奖励者,做好事,从而使做好事者如雨后春笋般的层出不穷。推而广之,就“积小流以成江海”,就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