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从养犬登记、犬只防疫、养犬行为规范等方面对犬只饲养管理作出详细规定。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引发热烈讨论,许多人对此拍手叫好,认为提升养犬门槛,对违规行为做出严厉处罚,才能有效制止不文明养犬行为,给公众带来应有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这使人想到,养成文明养犬好习惯的内容较多,涉及面较广,但要切切实实地做起来,必须从一件件小事做起,尤其要发扬“勿以恶小而为之”的精神。假如具体小事不肯做,只在那里等待惊天动地的“大事”,那么,养成文明养犬好习惯只能是一种不切合实际的幻想。
《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要求我们每个养犬人士,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不让狗随地排便”、从“不让狗乱跑”,从随手铲除狗屎、从牵绳遛狗等等日常生活中的一举一动做起,遏制“不文明养犬行为”。推而广之,就会“积小流以成江海”,养成文明养犬好习惯,改变养犬人士在公众中的负面形象,让养犬人规避伤病风险和法律风险。
总而言之,戒除“小恶”,必能建设“大善”,也因此,养成文明养犬好习惯需要“勿以恶小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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