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考期间,厦门市地铁各在建工地纷纷开启“静音降噪”模式,不仅严格限制每日施工时间,还在考试时段安排考点附近的工地暂停施工,让广大考生安心备考、全力应战(见6月8日厦门日报)。读罢这一消息,笔者不禁要为厦门市地铁各在建工地纷纷开启的“静音降噪”模式点赞!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九条早就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为了让广大考生安心备考、全力应战,厦门市地铁各在建工地纷纷开启“静音降噪”模式,这不仅仅是自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的具体表现,更是主动做到“令行禁止,立竿见影”的积极行动。有关法令既已“雷声隆隆”,厦门市地铁各在建工地便“下起雨来”。这与往昔某些单位和个人执行有关法令拖泥带水的工作作风形成鲜明的对比。
据报道,为最大限度减少影响,给考生创造良好的应考环境,厦门地铁专门对施工作业进行分类调整,要求毗邻学校、居民区且正在进行噪声较大连续性施工的工点,尽量将施工作业安排在早上6点至9点之间,或在合理范围内提前完成施工。地铁施工现场安排专职人员使用监测设备进行噪声监控,做到对讲指挥、手势操控,无喧哗、无鸣笛,发现噪声超标立即停工……凡此种种景象,无不表明,厦门地铁各在建工地的负责人对“静音降噪”抓得很紧,办事雷厉风行,确实有一个新气象。
反观近些年来有些事年年月月喊着要办,有些歪风邪气,各行各业喊着要刹,但办来办去总是不见成效,刹来剎去总是刹不住,为什么?原因或许诸多,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则是缺少领导责任制。如果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真正负起责来,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就唯谁是问,哪有“禁而不止”的?看来,虽然我们不能像封建社会那样动辄就搞“军法从事、提头来见”,但对于那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该追究责任的,还是要追究责任。这样操作,是对那些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负责,更是对人民事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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