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顺丰小哥高永建因救人送货超时,鉴于公司内部规定,事出有因可以免罚,高永建便求助宁波高速交警二大队证明。综合各项调查结果,宁波高速交警二大队认定高永建救人的情况属实,并在“证明”中建议公司对高永建见义勇为的行为进行表彰(见5月23日宁波日报)。
老实说,为做好人的顺丰小哥作证,并不在交警的工作范围内,但宁波高速交警二大队考虑到事关建设良好社会风气,硬是耗费时间和精力为做好人的顺丰小哥作了证。与其说宁波高速交警二大队是在为做好人的顺丰小哥高永建作证,还不如说是在为建设社会好风气摇旗呐喊。
虽然说,做好人不会吃亏,但在现实生活中,做好人吃亏的事例还真不少。譬如:工作勤恳,埋头苦干,有成绩不宣扬,有缺点(失误)不掩饰的人,往往挨批评、受指责;因做好人好事而耽误本职工作的人,往往被用人单位处罚……凡此种种,皆是做好人“吃亏”的情况。
做好人吃亏的原因很多,而主要的是与某些用人单位领导和某些接触做好人者的单位领导不坚持原则,不秉公办事,不实事求是有关,而有的则是因为某些用人单位领导和某些接触做好人者的单位领导本身就“三观”不正。若不改变做好人吃亏之状况,做坏人者就会越来越坏,而有些做好人者由于老是吃亏,也会在客观条件的影响下发生变化,不愿意再做好人,以致社会风气每况愈下。
也因此,为了建设良好的社会风气,全社会必须要使做好人形成风气,努力造成做好人光荣,做坏人可耻的社会风气。这就要求用人单位领导和接触做好人者的单位领导敢于替做好人者说话,愿意为做好人者“作证”,使做好人真的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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