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顺昌蔡先生接到将乐警方电话,称其闽HL***5号牌小车被人开到将乐,问其是否知情。蔡先生反映并没有将车辆借给他人,并立即拨打110报警。经调查,4月26日17时许,蔡先生将车辆停到某小区停车场内,忘记锁车门便离开了。27日凌晨2时左右,蔡先生车辆被人盗开至将乐县,令人震惊的是,当晚驾驶蔡先生小车的司机竟是一名未成年人,且车上还载有多名未成年人。当民警问其为何开走别人车辆时,他们给出的理由居然是“为了好玩”,所幸车辆未发生交通肇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好玩”者,“有趣;能引起兴趣”也。追求“有趣;能引起兴趣”的事情玩一下,这是孩子的天性的使然。孩子分不清那种欲望是好,那种欲望是坏,不知道怎样管控自己的欲望,更不知道如何执行《交通法规》。也因此,为了好玩,他们就冒天下之大不讳地盗开成人没有锁好的车辆。他们不知道如此“为了好玩”,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好玩”立即会变成“好悲”,后果不堪设想!
然而,蔡先生的车辆被孩子盗开,固然与孩子“为了好玩”有关,但决不能简单地归咎于孩子的“为了好玩”。设想一下,如果蔡先生能及时锁好车辆,如此“盗开车辆”案就不可能发生。另外,如果家长平时能管好自己的孩子,绝不满足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的无理要求,不放任和纵容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发生,并能经常提醒教育自己的孩子,千万不要为了贪图方便和享乐而忽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如此“盗开车辆”案例就会日渐减少乃至绝迹!
一言以蔽之: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必须帮助孩子分清欲望的好坏,帮助孩子管控好欲望,对孩子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生命安全教育,从各方面堵漏洞,卡脖子,不给孩子“为了好玩”留下任何可趁之机。这不仅仅是家长对孩子应尽的义务,也是对社会应负的责任。至于离车不锁车的“蔡先生”们,则应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坚决戒除“马虎之症”。否则,孩子的“好玩”一旦变成“好悲”,“蔡先生”们也难免“吃不了兜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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