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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电动车自带头盔,要好事好办

(2023-04-28 15: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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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在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出现的一款自带安全头盔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被市民吐槽,称戴了头盔反而不安全(见4月28日海峡导报)。
       骑电动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可以很好地保护骑行人员的头部安全。也因此,一些共享电动车经营单位便推出车带头盔,以确保骑手不违反交通法规。再说,确保共享电动自行车骑手安全,也可以为共享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然而,骑手戴了前文所述共享电动自行车自带安全头盔反而不安全,为什么?原来据报道,一位陈姓读者向导报记者反映,漳州角美街头近期出现了一款新的带有安全头盔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戴着头盔骑行时非常不安全。陈先生称,这款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安全头盔通过一根塑料绳连接在车头的车筐上,“连接头盔一端的绳子在头盔盔沿的左侧,戴好头盔后,头部左转就会被这根绳子拉扯着,无法左转”。陈先生介绍,当日他骑行时,天空正下着小雨,由于无法左转,就无法判断左侧路面的路况,他只好停车并解下头盔。“后来我干脆就不戴头盔了,戴上反而更危险!”
      乍一看,这款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安全头盔存在“设计错误”。其实,这是有关共享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没有好事好办。换言之,这是有关共享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尚未真正把共享电动自行车骑手的安全放在心上。为了确保共享电动自行车骑手的安全,共享电动自行车自带头盔,这是一件好事。但共享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必须“好事好办”。而决不能使自带头盔沦为“聋子的摆设”,甚至沦为“安全隐患”。这就需要共享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把骑手的安全利益体放在首位,而不是把自己的经济收入放在首位。
     当前,不少城市的共享电动自行车相继自带了安全头盔。共享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不妨自查一下,所带的头盔是否存在类似于前文所述头盔的“设计错误”,并立即采取措施改正之,决不能“等待”骑手发现后再改正之,更不能对骑手的“举报”视为不见,见而不管,管而不彻底。唯如此,确保骑手安全和共享电动车业健康发展,才大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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