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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将“法治”变成“罚治”

(2022-08-28 15:52:44)
标签:

美食

时评

  要管理好市场,无疑应该有法,以便使市场各个方面有法可依,事事入轨,否则就会乱套。这就是“法治”。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的地方居然将“法治”变成了“罚治”。据央视新闻报道,陕西榆林的一家个体户卖了5斤芹菜后,被市场监管部门罚了6.6万元。据悉,查阅榆林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以来食品类行政处罚台账发现, 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五十多起处罚中,罚款超过五万元的就有二十一起,而他们的案值只有几十或几百元……我们当然不反对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确保食品安全而采取必要的行政和经济处罚手段,但是也不能“罚治化”。否则,在维护好市场秩序和确保食品安全的同时,难能为小微主体的生存创造良好的环境。
  毫无疑问,”处罚“应与“法律”相结合,凡是立法范围内的“处罚”都应该兑现,决不能徇私枉法。但是,“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并且,“处罚”应与宣传教育相结合,要着重于宣传教育,尽力提高个体户的思想认识,辅之以“处罚”。而且,“处罚”还应与管理相结合,不能一罚了之,要着重于管理。不必要的处罚就一律不罚,更不能片面强调提高执法力度。不然的话,个体户被罚得大失良好的生存环境,甚至倾家荡产,被罚得不敢进入市场销售蔬菜,城里居民还买得到蔬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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