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晚20时40分许,陕西留坝县紫柏广场一小型游乐设施“水果飞椅”发生倾倒。事发后,现场医护人员第一时间将18名乘客送往留坝县医院进行检查。经诊断,1名成人乘客诊断为左肱骨及肋骨骨折,已于当晚立即转至汉中市中心医院治疗。其余17名乘客(3名成人,14名儿童)经诊断均身体未见异常,其中1名成人乘客因受到惊吓正在留坝县医院留院观察,剩余16人均已当夜返回各自家中(见7月28日界面新闻)。
值得一提的是,近来类似旅游事故并非鲜闻:7月22日14时许,一名游客在游玩九山顶景区“步步惊心”项目时突发身体不适导致昏迷,在工作人员救助过程中坠落,后经抢救无效死亡。7月22日15时50分左右,一上海籍游客潘某(10岁)在家人陪同下游玩地心谷景区“步步惊心”项目时,不慎从悬空桥上坠落。经初步诊断,潘某腰椎、胸椎骨折,头皮裂伤,暂无生命危险(见7月26日北晚在线)。
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不尽如人意情况呢?究其原因,还是患了“经济效益第一”之症,将游客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抛到了九霄云外。
毋庸讳言,旅游事故不断,不仅难能保障游客的生命和健康安全,而且还会贬损旅游业的声誉和形象,以致旅游业走向“门可罗雀”。也因此,为了维护旅游业的形象和声誉,促进旅游业走向兴旺发达,笔者以为,旅游业监管部门及其从业者不妨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坚持“安全第一,效益第二”,将游客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放在首位;第二、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制度,从各方面堵漏洞,卡脖子,不给旅游事故留下任何可趁之机;第三、建立游客监督制度,旅游设施是否安全由游客说了算;第四、建立奖惩制度,对那些安全工作做到位的旅游景点,给与褒奖,对那些安全工作没做到位的旅游景点,给予惩罚。
旅游事故在呼唤到位的安全工作,旅游业监管部门及其从业者,在这方面下一番真功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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